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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7节 失乐歌市


  “又一个真知巫师在查卢卡斯。”安格尔的心中越发感觉好奇,卢卡斯身上到底藏了什么秘密,或者说,卢卡斯到底知道些什么,让这些平日隐没于各地的巨擘趋之若鹜。

  从见了捷波后,他昨夜想了一晚上,其实就在思考要不要继续深入调查卢卡斯。

  目前已知,包括大鱼术士在内的正式巫师已经有三个人,在追查卢卡斯,其中两个还是真知巫师。他若是继续掺合进去,很有可能陷入危险的境地。

  可好奇心一旦被勾了起来,就很难放下。

  他在思索了一夜后,还是决定前往安茹王朝继续探察。

  他很清楚好奇心会杀死猫,但他也知道好奇心是研究者的第一美德。人类没有对万事万物的好奇心,也不会发展到如今这一步。

  他愿意遵从自己内心的好奇,去探究这件事。不过他也给自己设下了一个限度,好奇心有,可以;但是必须有一个度量,在不涉及个人安危的程度上,去解析心中的好奇。

  如今,无论是深海之歌亦或者夏露海岭,之于安格尔而言,他们其实在明面上,而他自己却是在暗地里的。

  他为明,我为暗。他的操作余地,比起他们要大很多。

  而且,安格尔这次去安茹王朝也有明面上的理由——招收天赋者。就算他人亮在了外面,应该也不会引起怀疑。

  更何况,安格尔也真的打算点到为止,他只是想去探访一下卢卡斯在日志里记载的几个地方。

  尤其是航海日志最后一篇,卢卡斯的自杀之地。

  他如果真的在安茹王朝自杀了,那艘船那具骸骨以及那本航海日志又是怎么回事,莫非有人带走了他的骸骨,带到了魔鬼海域?

  这些疑惑他都需要去安茹王朝后,才能知道。

  安格尔一路沿着主干道,走到了城外。直到这时,他才放出贡多拉,往正北方向飞去。

  飞出去约莫两分钟后,安格尔落在了河岸边的一座桥头上。

  此时,这里正站着一个外罩貂皮大氅,内里着马甲西服的男子。河水有些凝冰,寒风呼啸,男子搓着手不停的对着掌心哈气,用以缓解凛冬的寒冷。

  “尼特,让你久等了。”安格尔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桥头上的男子正是尼特,因为费兰大陆各个国家对地图的管控力度很大,安格尔找不到前往安茹王朝地图的情况下,索性找到了尼特咨询路线。

  尼特恰好想要回安茹王朝的老家,便搭了个顺风车,同时他也可以为安格尔指路。

  因为要去白贝海运分公司询问篮子巫婆的事,安格尔便与尼特约好在这里见面。

  听到背后的声音,尼特转头看去,一眼就看到那美轮美奂,仿若携着梦幻星空的飞舟。他的嘴巴张的很大,一脸的惊艳。

  尼特在云螺号上、在公司、在白贝海市,也见过不少的超凡者,他以为自己已经见识了很多巫师的手段,但现在他才发现,巫师的世界比他见到的还要绚烂璀璨的多。

  八卦杂志上,总喜欢提到一句话:男人的浪漫,就是载具。

  尼特自登上贡多拉后,眼睛里的光彩就没有消失过,哪怕迎着外面的刺骨寒风,也要将手从温暖的手套里拿出来,亲身感受着贡多拉的触感。

  不过,在欣赏之余,尼特也没忘记自己的职责——带路。

  “平时从绿萝国到安茹王朝,一般来说都是走海路,或者绕道去多明戈国,沿着海边的路一直到北方的安茹王朝。”尼特顿了顿:“不过,如果从空中走的话,我认为走直线比较快。直接穿过中部的蛮荒区域,就能抵达安茹王朝的边境。”

  “那就走直线。”

  费兰大陆离旧土大陆已经不算远,只隔了黑莓海域与鲸须海,若是乘船估计又是大半年,但乘坐贡多拉的话,或许用不了一个月就能抵达。

  而距离当初的五年之约,还有接近一年的时间。所以目前来讲,安格尔的时间还算比较充裕,故而他才会选择去探探卢卡斯的消息。

  不过,就算时间再充裕,安格尔也没准备临到最后一刻才返回旧土大陆。能节约时间,还是节约一点。所以,选路他自然走最快的捷径。

  以贡多拉的速度,很快就抵达了中部蛮荒区域。

  这是一片广袤的区域,总面积甚至比起旧土大陆来说,都不遑多让。但这里几乎没有任何国家,全是一个个原始的部落。

  贡多拉一边飞,尼特一边介绍着:“因为很多原始部落的人都很凶残,杀人烹食是为常态。再加上很多大型原始部落里有萨满,在诸多萨满的威慑下,周遭没有任何国家敢觊觎中部的沃土,只能放任原始部落在这里扎根。”

  安格尔曾经看到过关于“萨满”的资料,萨满说起来也算是超凡者,拥有一些诡秘的能力,不过萨满的能力多来源于异界蛮族。通过信仰异界蛮族的大能,可以乞怜一些微不足道的力量。

  甚至,萨满想要施放超凡力量,还需要一些稀奇古怪的材料进行辅助,甚至用人类的头骨作为施法媒介。

  因为萨满也算是土生土长的本界之人,且获得的力量也微不足道,倒是没有巫师特意过来讨伐。

  安格尔也不在意这些萨满,而是继续听着尼特的讲述。

  尼特时不时的介绍着下方的部落,顺道旁征博引一些资料。

  尼特跟着云螺号去过很多大陆,因为他是个贵族,停岸下船并不像其他水手那般去寻欢作乐,他喜欢去观察各地的风情,也喜欢阅读当地的文化。所以尼特知道的东西很多,安格尔听上去一点都不觉枯燥,反而兴致盎然。

  “其实原始部落里面的人,也并不算真正的一无所知。很多部落也和外界有联络,甚至还会派族人去各国交易皮草换取生活所需……咦,居然已经到了兽骨山?”尼特说到一半时,突然注意到不远处的一座高峰:“兽骨山南边就是塔塔木部落,这个部落离安茹王朝的边境城市——克莱尔郡,已经不远了。”

  尼特一脸惊讶,他记得自己上了飞舟后,好像也才几个小时吧?

  按照这个速度,一天之内绝对可以抵达安茹王朝的都城。

  “太不可思议了,当初我从失乐歌市去往月瑟城读书,乘马车用了接近一个月才到的!”尼特惊呼道。

  看着尼特失声的模样,安格尔有些莞尔,如今的尼特和当初刚入巫师界的他,何其相似。对于习惯了生活范围就方圆十多里的人来说,去个百里外的城市就觉得是出远门了。但他炼制出贡多拉后,百八十里的路,就是分分钟的事。

  哪怕数十万里路,其实都不算远。

  他们中午出发的,恰好太阳沉落,天际染满红霞时,抵达了最终的目的地——安茹王朝的都城,失乐歌市。

  下了飞舟后,尼特都还有些浑浑噩噩。他早上还和查尔斯在城主府用餐,傍晚就回了老家?

  这速度简直不要太快!

  失乐歌市的面积,大概和夜魔城相差无几,肉眼望去看不到城市的尽头。夜色初上,整座城市都散发着朦胧的光彩,华美的仿佛是电影里的长安绚夜。

  “安茹王朝出产萤石矿脉,所以城市里很多萤石的灯,只要罩上彩纱,就是绚烂的灯光。也因此,失乐歌市晚上比起白天还要热闹。”尼特此刻终于回过神来,为安格尔介绍道。

  在尼特的引领下,安格尔进入了这座梦幻的不夜城。

  随着他亲自去接触这座城市,他更加的了解萤石之于当地百姓的生活,所拥有的意义。

  不仅仅用作路灯,萤石还有很多其他的用法,譬如刻画雕像,用萤石来表现雕像的阴影。还有,萤石制作的宠物铃铛、月光廊桥、炫彩音乐厅……甚至安格尔看到一间马戏团,用萤石制作成一道长约三十米的拱门,涂上特殊的彩色颜料,就像永不消亡的彩虹一般。

  “如果说绿萝国的风格是马塞尔雕像的话,安茹王朝的风格就是各种萤石。”

  见识的各地风情越多,仿佛就在剥离一件件面纱,让世界更加的真实。

  “大人,晚上不如就去我家里歇息吧?”尼特十分殷勤的道,他知道帕特大人来失乐歌市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寻找天赋者,他自己虽然没有天赋,但他希望家族里能出一个天赋者。哪怕没有出天赋者,至少可以刷刷帕特大人的好感,说不定还能借着与帕特大人的关系,让家族在贵族上流里更进一步。

  安格尔原本打算直接去寡妇街,卢卡斯在他的航海日志里曾经写过,寡妇家有一栋他的私宅。

  不过,毕竟已经过去了三千多年,历史变迁,很多都物是人非,说不定连街道都已经不复存在了。

  所以,还是先打探一番再说。

  而想打探过去的历史,在安茹王朝只能去找贵族。根据白日里尼特自己的述说,他家里是从烁金时代传承下来的老牌贵族,虽然有可能是吹牛的,但不妨去看看。

  想到这,安格尔点点头:“好,那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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