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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4章 飞龙的回忆


在澳大利亚的海岸线边上,有一座居高临下的观海别墅,站在平坦的山崖上,可以看到面前一望无际的海面,时而波涛汹涌,时而温柔平静。

        在别墅的书房里,一个英俊的亚洲男子坐在一个古老的沙椅上,手里拿着一个厚厚的笔记本,看着里面的文字,他拿书的右手,是银色的。

        书里写道:

        “阿云”,芙儿在花园中叫道,“快来!”

        在烂漫的阳光下,芙儿象浑身洒上了一层透明的金子,又穿着雪白的衣裙,如同仙女一样,伟仔在她脚下欢快地来回跑着。

        我懒洋洋地躺在廊前的藤椅上,注视这美丽的近乎奇瑰的一切,一动也不想动,任由幸福在浑身上下流淌着。

        “快来看嘛!”芙儿又叫,“乖一些好吗?”

        我这才站起身走人花园,深吸着沁人心脾的鲜花香味。

        “玫瑰开了!”芙儿得意地指着那朵她亲手种下的玫瑰。

        我笑着,“是你呢!我要摘它下来天天看着。”作势伸出右臂捏住玫瑰花茎。

        那一段手臂在阳光照射下出银色的闪光,刺人的眼。

        “不要,坏东西,”芙儿忙说,用柔软的白手握住我的冰凉的银腕。“放开!”她娇声命令我。

        我听话地分开银手指。

        “知道吗?天娜晚上要来,这一次她会在我们这儿住两个礼拜呢!你说,我们要不要把那件事告诉他呢?或者以后给她一个惊奇。。。。。。。”

        我不在意地点着头,左臂环着芙儿柔软的腰,双目出神地盯住我的那一段银手臂,刺人的银光令我的思绪飘回到了二年之前。。。。。。

        那个女孩!我又看见了。。。。。。

        我喜欢枪。尤其是威力巨大的手枪。

        那种坚硬冰凉的握在手中的重金属触觉,实在是舒服。

        每次去杀人之前,我都会打开武器柜,挑选数件适用的枪械。有一次拿了火箭筒去刺杀一位王子,不是为了象电影中那样潇洒的杀人,而是没有更好的办法,那是阿拉伯国家的一个王子,因为军火问题得罪了干爹,自己也觉不妙,防备异常的严密,他的黑色卡迪拉克除了防弹还防火箭筒。只是他未料到我改造了火箭,加大了穿透力,爆炸力几乎增强了一倍,炸得那辆房车如同锡箔般完全变形。

        那次烈焰冲天的场面,时常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有时我想象自己坐在豪华轿车的后座,正打开一瓶香槟,却看见尾部喷着火球的火箭迎面飞来,来不及做任何反应已随着整辆房车一同炸成了碎块,飞向空中有落在烈火中,被烧成灰。

        那种感觉很怪,很刺激,令我抑制不住地喘息起来。

        柯尔特1911a2型手枪是我从不离身的武器,我喜欢它的造型。摸在它枪身上,凹凸有致,又硬又冷又滑。它似乎蕴含了十分巨大的能量,含蓄待,随时会变得火药味十足,热浪逼人。那又黑又圆又深的枪管内,随时会火焰四射,充溢着火热的子弹,高温的烈焰,巨大的滑膛噪声。

        它烦我也烦。

        但粗圆的子弹高穿透目标的肉体,可能是男人,可能是女人,一样被钻出一条血洞,血肉四溅。

        真是令人兴奋。

        虽然目标的死状通常都令人恶心,甚至十分恐怖。

        对我来说,杀手是一个职业,只不过特殊一些。它是不可告人的。如同间谍,如同便衣,都是秘密的。甚至和妓女也一样,只不过一个卖肉,一个卖命。可能是同病相怜,不少杀手和妓女是好朋友关系。

        然而,真正的杀手是孤独的,神经质的。

        凡是杀手都知道,有七名杀手是至今未曾失过手的。他们就是进入杀手天揭的七大杀手。失手代表一个字:死!这七名杀手处在杀手一族的最上层。他们都极为神秘,要价不菲。然而,你如果想杀一个人而又出得起价钱,找他们会更合适。如果你想杀一个人,又想好好渡过余生,应该会明白其中道理。

        我十八岁进入冼氏的杀手组织,由向叔做中介人单线联系。二十岁进入杀手天揭的七大杀手之列,虽然是排名第七,也已属于空前,因为没有一个人进入天揭时时低于二十五岁的。

        现在排名第一的简将,进入天揭已有八年,从三年前开始急升至位,而他初入天揭时已有二十七岁。

        由于我年轻,备受瞩目,至从去年夏天一个人炸死阿拉伯的罕亚王子,立刻从天揭的末位第七升至第四。原第四萧天使因为在荷兰的一次失误而跌至第七。

        我不知道杀手天揭是如何排出,也不知我是如何被列入了天揭,不过,作为一名杀手既成事实,能得到认可也不是坏事。

        那天,向叔又来找我。

        我坐在茶几前,看着一本查尔斯布朗森的电影,《西部往事》。几上放着一包骆驼香烟,一包火柴,还有一杯酒。

        我摸出一根骆驼香烟自己叼上,又递给向叔一根。

        嗤!我划燃火柴,点好烟,吸了一口,将火柴扔入玻璃烟缸中。

        “我佩服查尔斯布朗森,杀人时也这么镇定自如。”我说。

        “你不也是一样?”向叔说。

        “我!紧张的要命。”

        我走到酒柜,给向叔倒了杯酒。

        我递给向叔,现几上多了一个档案袋。

        我知道,里面又是一堆钱,一张照片,几张资料。我将它放到边上。

        最近,对杀人,我有一些麻木。也不知怎么了。

        “你现在可威风了!”向叔笑着说。

        “什么?”

        “江湖上没一个人不知道是御飞龙把那个阿拉伯人炸到西天去了。你的排名又上升了。”

        “还不是干爹暗中捧我。”我看着电视上布朗森正在打开杀戒。心中涌出一股杀得冲动。

        “对了,阿云,为什么很久不来我们家了?”

        向叔呷了一口酒,突然问。

        我一愣,说:“懒吧!”

        “这件事办好了就过来吃饭。“

        “好。”

        向叔沉默了一会就走了。

        临走时又重复一次叫我去他家玩。

        我关上门,坐回沙,关上碟机。

        并非讨厌向叔,相反,这几年,他几乎是我唯一的朋友。离开冼家时,干爹将我托付给最早跟着他打天下的向叔,由他带我入行。那时向叔已离开冼氏十几年,自己开了几家大车行,过着富裕的生活。但是干爹一句话,他立刻成为我的杀手经济人。

        除了向叔,杀手组织里的人都没见过我,只知道新出现一个杀手叫御飞龙。没人知道御飞龙就是冼氏集团冼修的养子冼云。

        成为一名职业杀手后,干爹一直在幕后帮助我,但很少见我。我那时最爱去向叔的家里消遣。向叔的妻子林慕蓉,长得很美,虽然两个小孩都已上了中学,她却象结婚没几年的美丽少妇,皮肤又白又滑,身体苗条柔软,可以说是个尤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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