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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POV:岑护儿 若是换我


  对于柳公,岑护儿的感情是复杂的。

  从恩情的角度来讲,岑护儿的确是受了柳公的很大好处,一起去京师的士子好几千,独独有两百人获得了试点乡议员的头衔,顺利地成了一名大明官员,走入官僚阶级。从这一角度讲,他欠了柳公很大的恩情。而岑护儿也深知这种人情的可贵,毕竟国朝少有捐官,有实权的乡议员绝非几千两银子可以拿下的,而柳公没有要他一分银子就给了他,他无疑是非常感激的。

  但是从另一方面,柳公仅仅二十二岁就成了御赐状元公、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堂堂正四品大员!虽然说科场莫论文,这官场上的年纪是最作不得数的,五十岁的知县和三十岁的巡抚济济一堂也是常有的事,若是因为上官比自己年纪小就不给人家行礼,那之后的日子估计是没法过了。但是岑护儿隐隐却觉得,柳公之所以能比自己获得丰厚得多得多的回报,不过是因为他第一个站出来反对阉党罢了。

  其实这第一个也不准确,早在他之前就有东林六君子协力倒阉,只不过运气不好,被魏忠贤杀了罢了。近一点的而也有苏州暴乱事件,总之柳公绝对不是第一个振臂高呼的人。他的成功其实多半是建立在运气上,若不是天子初继位,有意刷新政治;若不是他是江南士人,又借了天下人恼怒魏忠贤的冬风;若不是他有那么多朋友帮助,还得到了张溥等东南士人的大力支持,他也不可能成就现在的功名!

  “若不是”这三个字在岑护儿的胸中熊熊燃烧,一种名为嫉妒的火焰慢慢腾起,这火焰以他的欲望为燃料,正慢慢吞噬着他的内心。

  “若我是他,只怕做得比他还要好!至少我不会和天子讲什么大同,搞得天子下不来台,结果自己被发配到夷洲去!”岑护儿在心中怒吼,他一点都不喜欢夷洲,那地方孤悬海外,又被红毛夷占据,那种破地方,他们要就给他们呗,反正大明这么大的土地,还缺这海外一块土嘛!最重要的,还是在天子心中留下名字,日后说不得就入阁拜相了!而柳公手里拿着这么好的一副牌,结果打成了这幅模样,自己被京师的高官攻击,不得不远走海外,一众跟着他的士子也只能一起去海外谋个虔诚,而一开始说得信誓旦旦的“乡村议会”也只搞了二百个试点!

  若是我,一定比他做得好!若是我,一定能给大家争取更多的权益!若是我,一定可以避免发配夷洲的命运,直接进入权利高层!

  若是我,若是我,若是我!

  这个心高气傲的年轻人的心中燃烧着名为嫉妒的怒火,这火焰熊熊燃烧,永无止期。

  欲望不灭,此火不熄。

  只是,这种话总是不好说出来,毕竟他受了柳公大恩,若是在私下说人不好,被别的文人知道了,少不得要说自己忘恩负义。而在官场上面忘恩负义可是一种前程自杀,没有几个上位者喜欢一个忘恩负义的属下。所以,这种事情,没有足够的利益还是不应该去做的。

  当然,这只是在利益不足的时候。

  利益到了,哪怕是老婆都能卖给别人,何况是恩主!

  不过面对鹿二叔,表面上岑护儿还是做出一副感激不已又心有忧患的样子来:“唉,我倒是想跟着柳公去夷洲的,只是这夷洲孤悬海外,又遍布蛮夷,此去纵能功成,只怕也得十年八年,父母在不远游,父亲已经五十多了,若是此去时间太久,不能见老人家最后一面,可不是人子大罪!”

  鹿二叔是一个典型的、老实忠厚的农民,根本不能理解岑护儿的这些小心机,所以他听了这话非常开心:“好,好,少爷说的也对,这夷洲谁要去就去吧,咱们不去,反正咱们得了个官做做也是值得了,不去就不去了。说不定日后少爷在这乡村议员的职位上还能干出事业来,比他们那些去夷洲的还好呢!”

  “当然,我肯定要比他们好,甚至,我还要比柳公要好!”嘴上谦虚着,岑护儿心中却澎湃着汹涌的欲望。

  这欲望一路燃烧,从心脏到大脑,都被烈火缭绕,不曾止息。

  他们沿着这条泥泞的乡村道路一直行进,直到岑护儿自家的土地。

  地里的棉花已经被收割完毕了,剩下的全部是光秃秃的棉花秆,父亲似乎觉得棉花秆没有什么用,所以把这些棉花秆全部废弃在土地里,希望他们可以化作来年的肥料,滋养下一波作物。按照往常这时间应该是可以再种植一些蔬菜的,只可惜眼下雪暴成灾,连人都活不下去,何况是蔬菜,所以这片土地就这么荒废了,孤零零地躺在一片融化和未融化的冰雪中,好像一个没有了生机的老人。

  阳光很强烈,可是一点都不温暖,在冰雪的反射下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这逼得岑护儿眯着眼睛去看这些土地。这些土地泛着淡淡的黑色,这是土地肥沃的表征,虽然图底上面横七竖八地堆着一小堆一小堆的棉花秆,好像一个黑面人脸上的痘痘,但是这仍旧不能阻碍岑护儿去幻想自己错过的丰收景象。

  自家经营棉田已经有三代人了,这些制作棉衣的植物是致福的好作物,没到秋日收割季节,这些植物的纤维就逐渐长成,慢慢地簇拥在一起,组成细密而暖和的绒毛。一朵朵棉桃有着茂盛的枝叶和怒放的棉花,他们坐落在主干上,而主干又横分出若干小枝,小枝又长出鸭掌似的棉叶,这些棉叶色泽翠绿,和白色的棉桃相互映衬,可不就是一副白玉翡翠图!

  虽然这些土地对于庶出的他来说有些遥远,但是他仍旧喜欢把它们视作自己的产业。

  也正是因此,虽然岑护儿是个读书人,可是他喜欢农田丰收的景象,也喜欢亲自下田,和父亲一起带着长工们收割棉花。这种劳动磨练了他的心志和体能,也让他对于农田经营有了一些最基础的认知,现在来看,这种经历对于他是很有意义的,至少他坚韧的体格让他在南京城的屠杀里逃得一命,而他对于棉花的知识又让柳公对他另眼相看,经常向他询问关于棉花的知识。

  “连柳公这样的人,都要向我请教知识!”虽然心里隐隐觉得柳公不过是“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但是对于鼎鼎大名的柳公向自己请教,岑护儿还是非常开心的。

  “我掌握了这么多的农田知识,只怕真的可以在这乡村做一番事业!”这样想着,岑护儿又继续回忆曾经见过的丰收景象。

  他喜欢将棉花的硬壳剥开,掏出里面软软的棉花纤维,里面还会经常给你个惊喜,那就是可以拿来榨油的棉籽,这种棉籽榨出来的油(注1)质量不算好,只能用来炸个酥肉什么的,但是毕竟是油,所以收集起来榨油还是有赚头的。

  世上最美的场景或许就是在一个秋天,选择一个黄昏的时候,远远眺望一片丰硕的棉田,这时候的棉田会呈现出一片深深地紫红色,棉桃已经完全成熟,会兴高采烈地一一炸开,暴露出里面的柔絮,迎着呼啸的金风不住抖动。即使遇上了晚秋的霜降也不可怕,霜降会杀伤作物,但是对于棉花这种作物来说,危害就很小了,毕竟他们需要的只是不能吃的棉桃。恰恰相反,霜降会把整株棉花染成一片纯白,此时上下一白,轻歌曼舞,白得耀眼,白得可爱,最是美丽。

  “二叔,今年的收成怎么样?”岑护儿随手从地上拾起一个棉花秆,这棉秆坚实、粗壮,被人为折断的断茬白森森的,似乎还有没有干透的粘液,一看就知道营养良好,也只有像这样的棉花秆才能长出最好的棉花来。

  二叔看着这些堆在地上的棉秆,眼里难得的透出笑意来:“还好,还好,抢在雪灾到来之前把棉花收完了,今年两百多亩地,收了四五万斤,这还没收拾完呐,老爷正带着人收拾,我看着今年能达到五万斤!”说着,二叔突然叹了口气:“只是今年这鬼天气,农民家破人亡的可是不少,不知道能有多少家开得了纺机了,这棉花产出来没人买,却也是个大事啊!”

  岑护儿愣了一下,他知道棉花产的越多越好,却不意这棉花产出来了却未必有人来买,不由得紧紧皱起了眉头。突然,他问道:“松江今年没人来买棉花吗?”

  他知道,自家的棉花向来是一半供应本地农户,一半供应松江棉户的。松江号称“衣被天下”,几乎家家妇女都从事织布,每年都能产出上千万匹的棉布来(注2),吃掉自己的棉花应该是小菜一碟。

  “少爷啊,这松江虽然棉花用的多,听说他们那边都是女子心灵手巧,在家织布,男人只是耕田,农闲的时候就到处游荡,无所事事。可是这天气,这世道,又哪有客商来收购呢?”鹿二叔苦笑着说。

  注1:食用粗制棉籽油可造成生精细胞损害,导致****萎缩,而无精子产生,造成不育。棉籽油必须经过精炼才可以食用,但是显然岑护儿不知道……

  注2:明末松江棉布产量肯定高于两千万匹,有学者说是高达三千万匹,但是这个数据我觉得有些多了。但是不管怎么说,都是真真正正的“衣被天下”畅销全国,但是清朝时产业萎缩,又遭到华北棉纺织业阻击,只是销往福建、广东、江西以及东北地区,“衣被天下”的盛况一去不复返。此处岑护儿限于信息来源,仅仅只是估计,并非实际数目。(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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