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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节 清潭洞爱丽丝


  沈江凌对着镜子仔仔细细花了大半个小时来化妆,镜中的小美人虽然不算是倾国倾城,但是淡抹浅妆后的书卷气却自己都看了满意,嘟了嘟诱人的水晶嫩唇,做了一个放电的眨眼姿势,然后拎起全身上下唯一值钱的“古驰”小包,从每周只有周末才回来的租室开门出去,不急不忙的慢慢踱向江边那一间与众不同的酒吧。

  都说现在的孩子早熟,不论是思想还是身体。沈江凌早早的就在大二的时候就为自己规划好了一条将来属于自己的路——就象邓文迪那样,嫁给一个象默多克那样的成功人士,无论他年纪多大,但哪怕离婚她也有了能好好过好下半辈子的财富。

  但在那之前,她也很清楚自己要做什么,绝对不是穿上黑丝去勾引那些毛都没长齐,只会啪啪啪和戴着耳麦高喊“冲人族老家!”或者“冲B点,小心狙击!”的毛头小伙子,而是在周一到周五的时候,老老实实在学校里或者图书馆,成为一个美貌的女学霸,之后才能拿到某个外国名校的邀请和全额奖学金,充实自己的见识和气质以及学识,而且必须培养出一项比如绘画或者乐器之类的才艺,舞蹈是必须要会的,否则在一些高级一些的PARTY上,都没有机会让某些也合乎自己心意的人勾搭自己。

  这几乎也是邓文迪的人生路,她成功了,于是给了许多有着同样梦想的女性足够的经验和规划。

  但在周末,她不会让自己依然沉浸在那些书本里面,总有一些东西非得要自己主动去在社会上学习的,学校里永远不会教授这些东西。

  “神曲”是一间非常特别的酒吧,规模也并不大,但是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便开业至今,尽管是一间正规的清吧,没有吵得人脑袋都要炸掉的所谓嗨音乐,可是这里的客源却一直很稳定,并且档次很高。

  如果运气好的话,那么留学以及之后那些步骤可以通通都不需要了,只要在这种地方遇上一个有钱有义的男人便可。

  最好要年轻一点的,默多克虽然钱是够了,可也太老了,和这样的人走到一起,不论怎么说都太恶心了一些。

  神曲里面就只有一个调酒师和一个服务员,和其他酒吧那些年轻得更象是大学生的服务员比起来,这里的却多了几分沉淀和可靠的感觉,也许是来自调酒师刻意蓄的小胡子。

  没有小说里性感撩人的老板娘,低调的老板几乎很少出现。也没有裙子开到腰上面去的酒推妹子,以及那些嗨得完全停不下来的比如“夜猫”那种地方才适合她们轻松的用昏暗灯光下不经意的一个挑逗眼神将啤酒卖给那些荷尔蒙几乎溢到指甲盖的牲口们。

  这里唯一的气氛制造者来自于角落里的钢琴师,有时是一个漂亮的音乐学院的兼职妹子,有时则是一个长发比迪克牛仔还要长的男人,但无论她们的钢琴水平如何,任何一个点曲子的客人都不曾出手在一百以下,所以他们每个晚上的三个小时内,至少可以赚到四五百元。

  当沈江凌慢步走进酒吧时,客人并不多,今天的钢琴师是个穿着浅色丝袜的妹子,化着同样的淡淡妆容,这让沈江凌有些类似于撞衫的小小不爽。

  点了一瓶百威,把包放在吧台上,就着高脚凳优雅的坐了下来,这里的酒保不会象其他的酒吧一样多嘴多舌,除非客人主动找他们聊天,否则就算客人在面前谈论着抢劫******或者干掉****晋三也不会让他们动容。

  可能今天要白白浪费一点时间了呢。

  沈江凌并不太失望,若是这种事情太容易,天下哪里还会有穷人?本来就是试试运气而已,比买彩票中大奖的机率甚至还要低一些,所以也不必为了一两个小时而懊悔。

  要做“大”事,怎么能有后悔的心态?

  不久之后,有一个让人眼前一亮的男人走了进来,虽然他没有开车,但是光是他一身价值不菲的黑色纪芃希,就足以让人不敢小视。

  似乎在找人,这个眼角略略上扬的男人巡视了一圈后,便径直的走了过来,开始熟练的搭讪。

  然后是熟练的接讪。

  交际能力,是在这种地方学到的另一个技能,不管是哪种人,粗鲁的、文雅的、直接的、含蓄的,虽然大多数人现在搭讪的目的只有一个——跟他去开房。

  而眼前这男人则不太一样,虽然目的也有些类似,他身上和言语之中总有一种淡淡的傲气,似乎想征服自己,并且让自己主动开口邀请他去开房一样。

  沈江凌暗笑,她的目的从来不是傲气或者骨气,而是财气。

  她也早早的明白一个道理,女人其实算得上是一种特殊的消耗品,使用次数越多,越不值钱,所以她和其他女人不一样,小心翼翼的保留着自己的梦想和第一次。

  不过她也能轻松的应付眼前这种并不喜欢死缠滥打,还算有自己骄傲的男人,聊得还算开心,正在这时,又进来一个更年轻一点的男人,不光是颜值让自己更是眼前一亮,而且还有他走到身边,把手中的“宝马”车钥匙轻轻放在桌上的动作。

  如果是财大气粗的暴发户,他们会生怕别人看不见似的重重拍在桌上,而真正有涵养的二代们则正好相反,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用不着高调的地方绝不装哔。

  虽然后来的年轻人穿着极其普通,只不过阿迪达斯的休闲装而已,可是他手上价值不凡的瑞士表就让人不能小看他。

  要走邓文迪的路,就不能不懂时尚,沈江凌一眼就认了出来那块手表的牌子和大概价值——难道今天的运气就让她遇到了合适的人选,说不定还是两个!

  只可惜,后来的年轻人只是淡淡的看了自己一眼,便和先来的年轻人交谈了起来,好像对自己没有丝毫的兴趣。

  “你朋友啊?”

  张无忌走进神曲,回应了一下韩长青对他的招手示意,还友好的笑了笑,很难想像这两个人在中午的时候还剑拔弩张。

  坐到韩长青的另一边,张无忌现在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在穿运动服的时候背一个运动小包——夏天里实在有太多小东西不好装进兜里,比如说车钥匙什么的。

  “刚认识的。张无忌,沈江凌。”

  韩长青很自然的把手搭到沈江凌的肩膀上,而张无忌则注意到了,这个笑得很自然的女孩同样很自然的让那只手滑了个空,很有经验应付这种场面的样子。

  至少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

  简单得仅仅碰到了手心的握手。毫无诚意,也毫无必要,礼貌都算不上,就好比说“你好”只是句口头禅,也未必是真的想让对方好。

  “喝点什么?”

  韩长青似乎对沈江凌的不给面子丝毫不介意,笑着对张无忌说道。“法国红酒?澳大利亚红酒?82年的拉菲这里也有哦——绝对是正品,我来之前上网查过了。”

  沈江凌的美眸盯了一眼那个带着浅笑的年轻人,名字叫张无忌,莫非有个叫赵敏的漂亮女友?突然有种不服气的感觉油然而生。

  “这里的位置可是我选的。”

  突然感觉到了淡淡的火药味,沈江凌低下头去,就着瓶口轻轻抿了一小口。

  “不过酒我不是很懂,既然那么多人喜欢欧洲的所谓红酒,我就洗澳洲的Shiraz好了。”

  品味的选择也是代表着个性,不管这个张无忌是不是真的不懂酒,但是他的微笑谦和而平静,与大多数人反其道而行之的选择并不太可能是标新立异或哗众取宠。

  “那你平时最喜欢什么酒?”

  无所事事闲得无聊的酒保和调酒师在给张无忌开启了一瓶Shiraz之后也饶有兴趣等着这个答案,是装哔还是真哔,往往一句话就会暴露。

  “我喜欢果啤的味道。”

  沈江凌正在下咽的百威差点涌进气管里,不禁翻了一个可爱的白眼,看着眼前丝毫不觉得不好意思的大男孩有些嗔怪的瞪起眼,周围人也抱以善意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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