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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十八章选择


自宋珩小露一手后,不敢再小觑他,我悄悄比出个剜眼的手势,同时腿也准备偷袭他:“你想干什么!”

        “当然是一个丈夫该做的事儿……”

        趁宋珩分心之际,我立刻插向他的眼睛,宋珩却躲也不躲,轻巧地抓过我的手腕,单膝压住我的腿,确认我翻不出任何花样,笑道:“娘子声东击西的本事渐长,不过我知道娘子舍不得伤我眼睛,手上功夫不过虚晃一枪罢了,定是在别处等着我。”

        看着他得意的目光,我心头突然涌上一股酸楚:“既然你这么了解我,应当明白我并非欲擒故纵,是真心想和你和离的。”

        宋珩充耳不闻,自顾自道:“娘子,我们和好吧,今后好好过,再也不吵架了。你不喜欢宋府,我们可以搬出去,重新找个宅子,带上越青和沛哥儿,还有胭脂那小丫头,关上门过我们自己的日子。”

        我在宋府除了受些闲气外,包吃包住还有月银,若不是你回来,日子舒坦着呢!

        我叹了口气,望着他的眼睛,坚定道:“不可能。宋珩,我的余生就没有计划你的位置。如果你还顾念我们夫妻一场,就痛快些,将和离书写下。”

        大概我的话过于伤人,宋珩的脸色顿时暗淡下去,不过他很快就振作起来,扬起一个笑容,“没关系,我的身边有素娥就够了。”

        “是啊,我仅仅是个家破人亡的弱质女流,我的想法当然不重要。”此时我已经完全放弃了挣扎,平静地看着他:“昔日玉清的遭遇,你要加诸在我身上吗?”

        宋珩,玉字辈,字少卿,玉清若不是他,我名字倒过来写。

        我特意将“玉清”二字咬得极重,提醒他深埋于心底的阴影。

        果然宋珩动作一滞,抬起头来,深深地看着我,眼里充斥着痛苦和不可置信:“在素娥眼里,我是那种无耻之徒?”

        “你现在的行为和玉清的二表哥有什么区别?”我看着宋珩苍白如纸的脸色,继续追问:“我以前可曾仗着家世和武力勉强过你?”

        “……那倒没有。”宋珩神情郁结。

        我推了推他的胸膛,宋珩慢慢松开我,跌坐于床沿,满脸挫败,“素娥,好狠的心,我将过去的痛苦剖给你,可你却用来对付我。”

        你的痛苦跟我有半毛关系,只要我过得畅快就够了!

        当然此话只敢在心里想想,怕他狗急跳墙,我理了理衣服和头发,示弱道:“我现在无人撑腰,打又打不过你,只能想点下三滥的办法了。”

        宋珩没吭声,脸色依旧难看,我怀疑他是苦肉计。

        苍蝇不叮无缝蛋,宋珩那时差不多十八九岁,若无旁的心思,林思薇手无缚鸡之力哪里有本事算计他?

        他二人之事,宋珩定不像他说得那么无辜,绝对半推半就。

        宋珩听了我的诛心之言,火烧了尾巴似的跳了起来,愤然道:“素娥,你这是受害者有罪论!我宋少卿若是对林思薇半点心思,就让我天打雷劈!”

        得了吧,你的发誓要是有用,早灰飞烟灭了。

        当年宋珩对我发誓,他对林思苑早已没有男女之情,只有兄妹之情云云。

        我也是信了他的鬼话,今天他俩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我敷衍地摆摆手,“好好好,责任全在林思薇,是她非礼你行了吧。”

        “素娥,你要相信我。这件事我本可以瞒着你,但我最终还是选择告诉你,就是希望不要再让别有用心的人离间我们夫妻。”宋珩上前一步,拉起我的手,我以为他又要欲行不轨,结果他只是蹲下身,将脸埋在我的手心,“我知道错了,让我用余生弥补你,好吗?”

        我听得倒牙,使劲把他脑袋推开,“我们走到这一步,不光怨你,我以前也做得不对,这里我给你陪个不是。你若真的想弥补,把和离书给我。我们好聚好散,不要闹得太难看,给彼此留个体面。”

        宋珩听完后,一言不发,目光沉沉地打量我半响,突然伸出手替我将头发别在耳后,唇角微弯,只是笑意不达眼底,“素娥,除了和离书,我什么都可以给你,有句话叫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们还年轻,时间长着呢,我等得起。”

        淦,我包小白脸的心等不及了啊!

        ……

        宋珩离开后,胭脂走了进来,看了一眼床上的包袱,问道:“娘子,去宁娘子家借住么?”

        “去她家做甚,刚刚只是找个借口溜出去,把李越青叫上,我们三个去看看宁慈的房子。”

        我摸了摸缠着一圈纱布的脖子,虽然这副模样又给人平添谈资,不过宋家是住不得了,我得去看看宁慈所说的房子,既然是她的私产,宋珩总不敢强闯民宅,随意撒野吧。

        我们根据宁慈留下的地址找到了未来的小家,眼前的房屋虽无宋府之富丽堂皇,但不失清幽雅致。

        最重要的是,房子位置在东南坊,新郑街,这条街的住户都是些读书备考的举子,或者外地进京做官暂时落脚之人。

        这群人素质高,风评好,流动快,邻里之间甚少往来,非常适合我这种常年处于八卦旋涡的人。

        我不禁满意地点点头,宁慈费了些心思的,决定明天就搬过来。

        ……

        我勒令李越青陪胭脂去孟府讨要钥匙,自己则进了距孟府一里开外的茶楼里,忍痛定了个二楼包间,叫了些茶点。

        一杯茶刚下肚,胭脂孤身地蹬了上来,说李越青跟人起了冲突。

        我大惊,李越青在宋家经常口无遮拦,给人毛毛躁躁的印象,但这小子习得了我欺软怕硬的本事,知道外面的人可不会如宋家一般惯着他,在宋家之外绝不轻易与人结怨。

        听了胭脂的讲述才知道——原来他俩走到半道,途径一书坊,李越青听到话本《平妖录》出新刊了,便凑过去看热闹。

        刚好坊里有名头戴斗笠的男子翻着话本哀嚎:我的红珠姑娘死了!

        红珠是《平妖录》的女二,魅惑百变的魔女形象,人气极高,直逼女主角白练。

        李越青顺口回了句:死得好,最烦这个红珠了,一直拖后腿。现在她终于死了,龙傲天可以一心一意与白练斩妖除魔,共赴大道。

        斗笠男反驳道:白练有什么好,一天到晚冷着脸,活像个寡妇……”

        这可惹毛了李越青,白练是他心目中的女神,平日里容不得别人诋毁。

        说起《平妖录》是我最近正在创作的话本。

        本来红珠和白练是红白玫瑰双女主的设定,但不知为何李越青强烈反对,铁了心要我将红珠降为二番女配,与土豪笔友无畏兄的口味儿截然相反。

        无畏兄则挥舞着银票,强烈要求白练出家当掌门,给红珠腾出女一的位置。

        李越青需要顺毛,而无畏兄是个抖m,所以我选择成全李越青,后半篇大幅度削减了红珠的戏份,最近的戏份就是让她领了盒饭。

        李越青仗着熟悉剧情,对斗笠男一顿输出,把红珠批得一文不值,将白练吹得天花乱坠。

        斗笠男嘴上功夫也不弱,和李越青据理力争起来。

        我:“……”

        我和胭脂来到现场时,书坊已经挤得水泄不通,如今已经不是斗笠男和李越青两人之间的斗嘴了,战斗已经扩大化,红珠党和白练党争得不亦乐乎。

        我挤不进人群,垫起脚在外面张望,隐约看见李越青正和一名身材高大,带着斗笠的男子争得面红耳赤。

        不知为何总觉得斗笠男的身影有几分眼熟,但凡我眼熟之人,不是难惹,就是有过节。

        此人仅凭身影便令我有模模糊糊的印象,要么来头不小,要么来者不善。

        我担心李越青吃亏,叉腰大吼:“李越青,你赶快给我出来!”

        李越青听见了我的呼唤,向斗笠男比了个暂时休战的手势,高喊道:“姑姑你先别管我,等我将这孙子骂服后,自会回家领罚。”

        斗笠男也不生气,朗声大笑:“我倒要听听你这鳖孙的狗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来!”

        我心里微微松了一口气,话虽不是好话,但语气听起来没什么恶意。

        李越青看过大纲,分析起来自然头头是道,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堆白练跟男主的隐藏细节。

        斗笠男眼看就要落败,他身后一名腰佩短刀,侍卫模样的小哥窜了出来,接过了红珠党的大旗。

        佩刀小哥相貌冷峻,像是不苟言笑之人,嘴皮子倒是极其利索,同时对《遇仙记》非常熟悉,还是个细节控,噼里啪啦将李越青驳得哑口无言。

        不过李越青也并非孤身奋战,白练党里同样有高手。一名长着桃花眼的年轻书生站了出来,洋洋洒洒,纵横捭阖,非常有气势地抗住了白练和男主的cp。

        最后双方争执不下,谁都说服不了谁,现场之人决定来个投票,选红珠还是选白练。

        我看着现场现场男女老少认真地投票,心底也不禁暗喜,有争议说明人物形象塑造得立体,想来又可以发笔小财!

        红珠跟白练的人气不相上下,清点票数后,数目相等,然后所有人将目光投向了我。

        哦,我是红珠白练全都要的异端,没好意思参与投票。

        这个时空男子纳妾司空见惯,可大多数人却追捧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感情,若是公然表示喜欢开后宫会受人鄙视的,这根源在于赵嘉仪。

        八百年赵嘉仪为了推销他的报纸,将他参演过的电视剧全部改编成话本,连载于报纸之上。话本男主个个英俊不凡,情深似海,弱水三千只饮一瓢。

        由于话本经典,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每个朝代的百姓都是听着他的话本长大,潜移默化之下,内心深处还是认同爱情和婚姻的专一性。

        同时据野史记载,赵嘉仪曾建议当时的皇帝优先提拔不纳妾、纳得少的大臣。说法真假不可测,但历朝历代后宅干净的官员确实比风流好色之人的机会多……

        故此无论是庙堂之上还是朝野之外,一夫一妻的坚守者不少。

        年轻书生对我拱手道:“这位夫人,白练表面冷若冰霜,实则至纯至善,澄清通明,比到处撩骚的小妖精红珠强多了,您还犹豫什么?”

        佩刀小哥则悠悠道:“白练空有天下第一美人的皮囊,内里木讷无趣,无半分内秀可言。而我们红珠聪明伶俐,敢爱敢恨,活色生香的大美人,这样的女子才堪为当今男儿的良配。姐姐,你说对吗?”

        嗯,没想到年轻书生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风流之意,骨子里却喜欢端庄款儿。而佩刀小哥看起来冷峻无情,原来喜欢泼辣妖娆的女子。

        你们两人的爱好倒是很互补嘛!

        李越青撇嘴:“良配?不怕被戴绿帽子么!”

        “哼!连自己的女人都管不住,证明这个男人也没甚本事,不要也罢。何况红珠至情至性,只要所爱之人全心全意待她,定会投桃报李。”斗笠男抱臂:“倒是白素那种的女子,心高气傲,只看得起强者,说不定哪天傲天一无所有了,她跑得比谁都快!”

        年轻书生:“这位公子此言差矣……”

        我心里不爽起来,好好讲道理嘛,怎么开始人身攻击了!

        由于斗笠男和李越青战斗力稍逊一筹,佩刀小哥和年轻书生成了战斗的中心。此二人两人嘴巴剧毒,分别将白练和红珠从外貌到性格贬得一无是处,仿佛娶了她们简直倒了八辈子血霉。

        我不由火冒三丈,竟然如此贬低她们,要知道红珠和白练的人物形象取材于赵敏和小龙女啊。

        听着他们源源不断的垃圾话,我忍无可忍,大吼一声:“够了!”

        趁着他们受惊愣神的功夫,我指着年轻书生,不客气道:“看你打扮想必是个读书人,你整天看闲书,恐怕连秀才都还没考上吧?”

        没有理会年轻书生的古怪面色,我又来到佩刀小哥的面前,瞄了一眼他腰间的短刀,语气不由自主地温柔下来:“小哥身手矫健,定是习武之人,不过你这个时间点还在瞎逛,武举失利了吧!”

        佩刀小哥挑眉,没有回答,想来是默认了。

        为什么我如此肯定,因为今年的武举人才考了不久,现在全在军中进行集训呢!

        见他们哑口无言,我得意笑笑:“选白素和还是红珠,这个问题的本质就好比问你们小时候——我长大了想当文状元还是武状元呢?可实际上能考个秀才就是祖坟冒青烟了……”

        我正说得唾沫横飞,斗笠男的肩膀抑制不住地抖了起来,后来实在忍不住抚掌大笑,几乎笑弯了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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