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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少年旧时光


做音乐其实没有想象中这么麻烦,再过个十几年,录音设备普及之后,即便是普通人随便哼几句都能录下来传送到网上供人听取。

        不过在零二的时候远没有十几年后那么便利,林明以前听刘赫说过,那个时候当歌手只有两条路,一是嗓子不错,被唱片公司发掘,然后找人填词写曲,走上音乐道路。在零二年流行音乐乐坛上,几个经典代表人物如王菲、张惠妹、邓丽君、黎明等都算这一种。但前一种能一直红下去的其实算是小众,因为一般这种歌手都是两栖发展,在别的领域也非常红,就不怕约不到歌。如王菲、黎明在唱歌之前都参演过电视剧或者电影,大红大紫后也不怕没人给他们写歌。

        而另外一种则是那个年代的常态,自己写歌自己唱,能红就红,红不了也是命。如大家耳熟能详的张雨生、许冠杰、罗大佑、刘欢、黄家驹等等都是如此,甚至后来的周董也是这样,给别人写歌,被人辞退后只能自己唱。

        写歌的人需要才华,听歌的人却总是善忘的。我们原来觉得一首歌好听,反复听个几天,基本也就会被新的喜欢的歌曲替代,再过几个月,如果那个人一直没有再出新的歌,该忘还是得忘。至少林明就不记得《两只蝴蝶》《秋天不回来》曾经火爆一时的歌曲的演唱者是谁。所以不论在什么年代,做歌手其实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林明的优势就是在于灵感不会枯竭,所以对于他来说,想红其实非常简单。就是拿后世会火的歌堆,几百首下来,总有你喜欢的款。

        等自己的歌曲红了之后,想赚钱就更加容易。为别的歌手写歌,做付费音乐网站,举办演唱会。一想到自己拿周董写的歌再卖给周董,林明就觉得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脑中思索着对未来的方向,林明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四中校门口。

        一块金色的竖牌立在校门右侧,上面写着云城市第四中学。林明来得还算早,但再早早不过校门口的早点摊,整个学校门口都被摊贩堵住了道路,学生三三两两凑上去买早点。这个时候其实还不是生意最火爆的时候,除了来的早的学生有时间外,那些掐着点进校门口的学生根本不会去买摊点上的早餐,因为到了班里就已经上课,上课的时候不许吃东西。所以一般学生会等到早自习下课,才会涌出校门或者去食堂吃饭。此时时间尚早,林明干脆也打算去买份早餐去班里吃,这样就能省下买早餐的时间来学习。虽然目前来看,给他追上进度的时间还算充裕,但那只是追上曾经中游水平的进度。如果想学习成绩好到能够转入一中去读书,最少也得在班里排到前十名,不然的话,还是很难转去市一中。

        林明提着一份早餐,踏进了校门。这是条林荫小道,通向一个中央花坛,花坛中间摆了一个书本型的雕像。学校的设计还是相当书香化,小道的左手边是个荷花池,池子中央立了凉亭,夏日一到,荷花盛开的景色非常美。

        小道的右手边则是足球场,通往小道的台阶上,一个少女正缓缓走上来。那女孩看到林明,很自然地走到他身边,说:“林明,早。”

        林明一时没想起来这个少女是谁,只能含糊地道:“早。”

        “今天这么早到学校,不是你的风格啊。”少女大抵是才从田径场漫步完,脸色微红,散发着青春的味道。

        “想努力学习一下。”

        “加油。”

        女孩并不像刘赫那样夸张地不可置信,而是很自然地对林明表现支持,像是相信他的话语。与这种女孩交往肯定很舒服,因为她不会对你否认或者打击,而是无条件地信任和支持你,让你如沐春风,做什么事情都会更加有动力。

        试想一下,任何一个高中大男孩,谁不希望自己身后有一个漂亮的美少女无条件地支持和喜欢你。哪怕你面对挫折狼狈不堪逃跑的样子,在她眼里都是那么帅。

        正因为女孩糯糯的一声加油,林明脑中如闪电般划过她的名字:“李思思。”

        零二年的时候教育还未精简改革,公立高中的人数没有做限制,一个班六七十个人是常态,在八十多个学生的506班里,还是过了十几年后记住所有人的名字本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而如果能够令林明记在脑海里的,那一定是跟他有过很深接触的人。李思思就是其中令他印象深刻的一位,那些年林明被称作四中校草,追他的女孩枚不胜数,可在熙熙攘攘的一年后,最终选择了和李思思在一起,哪怕仅仅在一起不到两个月。亦是令不知多少少女感到惋惜和难过。

        这中间其实发生过很多事情,严格来说,李思思其实是林明的初恋。只是这份感情在十几年后被林明所遗忘,终究是因为他从未放在过心上。在安然离开之前,林明喜欢过两个女孩,一个是安然,一个是四中校花苏文琪。

        当年林明迫于所谓的兄弟义气,没有跟安然在一起,后来去追苏文琪,没有追到。作为班花的李思思,自然而然便成了苏文琪的替代品,这在如今成熟的自己眼中,的确是幼稚得可笑。

        若说亏欠,谈不上亏欠。只是不大不小的一件遗憾,重生回来后,明白了自己心意的林明,总归不可能再去犯这种低级错误。

        那些遗憾的人生,是时候一件一件地去扭转。正如林明对于安然,也如李思思对于林明。

        ......

        上午的课两节数学两节英语,数学课林明听得相当吃力,整整两节课,如同脑子里卷了一桶浆糊一般听过去的,即便他听得很认真也很仔细,可真正可以吸收的东西,却很少。意外的是英语课反倒能听懂的一些,归根到底,他的数学在初中的时候还不错,可惜十几年后的他将知识早还给了老师。但英语这种东西则不需要像数学那样讲逻辑讲公式,只要单词词汇量过得去,总归能搞明白一点。毕竟原来上过大学,考过英语四级,再怎么差,高一英语能差到哪里去?

        十二点一十,下课铃准时响起。林明有些意犹未尽地收起书本准备去食堂吃饭,学习其实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当你心思不在里面的时候,学什么都觉得像在学天书。可一旦沉入进去,再苦再累,也会觉得很甘甜。

        “明哥。”

        刚走出教室,外头就走来三个林明的朋友。

        李奕的班级虽说是普通班,但比重点班还要老实,班里原来几个调皮的学生,都被老李训斥成了乖宝宝,所以林明高中三年,在本班反倒没交几个朋友。高二那年班里有个罗磊因为搬家,每天和他的回家路线一样,结伴回家,反倒和这个老实的男孩玩的不错,但跟别的学生,就真的只能算点头之交。在李奕这个班,想找几个那种打架闹事的学生凑到一起,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林明因为原来有几个长益的朋友也升入了四中,因此反而和他们混到了一起。

        说是玩的好的伙伴,其实算是八金刚的小弟。当年八金刚称霸长益,身边聚拢了三四十多个各个班的混子学生。曹英武就是其中一个,因为跟林明一起上了四中的原因,这几个就自然而然跟着林明混起来。

        记得刚上高一那会,还有想法在四中争一下霸。可惜四中学习氛围相当可以,除了体育班,别的班级三三两两混子学生两三只,真没什么人能跟林明这些人抗衡。而体育班的人又跟林明玩的相当不错,都是老熟人,也就没什么架打。

        “吃饭去。”高中三年的兄弟林明还是记得的,大学几次生日,他们也都过来过,倒不至于不认识。

        四个人并列下了楼梯,在高一这一年,林明的名声出了名的恶,看到他们一般学生都会让开。而且这其中还不断有学生加入到他们的队伍里,很快就有七八个人组团向食堂方向去。对于这种情况现在的林明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心情五味杂陈,不管是哪个年代都是这样,班里总会有那么一小搓人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当混子学生,林明从初中时代就和院子里那七个大魔头组成八金刚,伤天害理肯定不至于,但打架闹事绝对是家常便饭。包括四中在内的附近所有学校的学生,基本哪怕没见过,也绝对会听说过他们的名气。升到四中这个乖宝宝学校后,林明是不得不老实一些。一是身边没有那七个可靠的兄弟,二是在这个学校的确没什么事情搞的。因为四中吸纳的学生主要对象都是云城周边农村升上来的老实孩子,即便是班里有几个玩的好的混子学生,但基本都是表面兄弟,下了课嘻嘻哈哈在一起玩,出了事绝对没人帮。不像林明跟曹英武他们几个都是一个初中升上来的,抱团组在一起,十来个人在四中高一年级基本就是无敌。

        在去食堂的路上,曹英武递了根烟给林明,林明迟疑了一下,还是接住。重生了一天了,因为沉浸在重生的复杂情绪里,烟瘾反倒没怎么发作。被曹英武这根烟,倒是勾起了瘾来。

        “明哥,你交代的事情办好了。”曹英武给林明点上烟,七八个人混迹在庞大的学生队伍中,乌压压几千人,不是很担心被老师抓住。

        “交代的事?”林明吸了一口烟回味一下,然后愣道:“什么事?”

        曹英武说:“给嫂子的情书啊。我让邹洁放到了她课桌里。”

        林明心里十万只草泥马路过,恨不得给年少的自己两耳光,抚着额头,心道:“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那真是懵懂无知的少年时光。

        两千年初,写情书还是相当流行的一个表白方式。曹英武的女朋友邹洁是苏文琪的同桌闺蜜,林明就让她帮忙给苏文琪送了一个月的情书。昨天才刚跟安然表白了心意,今天就出了这事儿,要是让安然知道,还不得被安然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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