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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骇人听闻的前世


两个大汉回头用一种怪异且戏谑的眼光看着杨飒。

        这种关头,要的就是看看这墙角三人的身份如何,还有被围起来的那人智商如何。

        用完探测术后,杨飒也喊完了那句话,立马就接着说道:“今天天气真不错啊!”

        随后杨飒便走出了这一城墙的角落。

        事实上就算那两个大汉的地位再高,也是被杨飒一巴掌扇飞的料,但问题不是地位高,而是有点太低了。

        探测术结果:两个大汉,是小男孩的随从......

        杨飒想:“可能,也许,是想找个乐子,或者是碰见什么美女救银熊吧...”的确是银熊,这种事情不黑不白,纯属人家自娱自乐,这算是银事,此银是此银。至于熊...那小孩旁边两个熊般壮硕的大汉呢。

        杨飒走到街上,被淹没在人海之中,缓缓畅游...寻找一个酒楼去品尝地方特色。

        虽说杨飒自己能够模拟出几乎知道的任何味道,导致他在皇宫地下的时候为了找乐子甚至模拟了几百多种味道,耗费了大量的时间。

        不过他毕竟不是无所不知,总有什么味道,什么口味是他所不知道的。主要还是因为他活的时间短,要是随便来个几千年的老妖怪,只要是偶尔吃东西的,那绝对不会对味道太过沉迷,甚至在心理上恶心也是有可能的。

        耗费一点气力后,杨飒总归找到了一家名为地香楼的酒楼,进去找张空桌坐下。

        听旁人探讨,说是当年这地香楼老板是为了泡天香楼老板娘才开了地香楼,耗资百万银两...

        但那并不关杨飒什么事,他随意构造一些金子出来,便放到桌上,一会儿,便来了个小二打扮的小青年。

        “客官您要点什么啊?”小二没将金子先拿起,而是先问起了杨飒要什么,尽管他的眼睛时不时飘向桌上的金子,但大多数还是看着杨飒。

        “你们酒楼有名的菜都上一遍,顺便给我来个包厢,这些,应该够了吧?”

        杨飒的手随意地放在金子上。

        “好好好,我这就去办,客官您等等,包厢马上准备好。”

        小二离去时,只是留恋地看了桌上的金子一眼,那么大块,估计是比他的头都要大上许多,真不知道这客官是怎么弄出来的。

        先前因为这酒楼太大,即使远离门的地方全是人,但靠近门的地方,却没有人坐,而杨飒就选了离门仅两米的位子坐下。

        奇怪的是,就连柜台都离门有一小段距离,差不多二三十米,而杨飒之前的度太快,几乎是坐下时桌上就出现了那么大块的金子,竟是没人看到这一幕。

        当然,有可能外面的人会看到,但那都是无关的路人。

        一小会儿后,小二带着一个粗壮的大汉来到杨飒身边,沉默不语。

        “怎么,还想打劫?”杨飒脸色怪异道。

        小二急忙摆手,并将大汉转过身来,背对杨飒露出背后巨大的古琴。小二指着琴对杨飒说道:“我们的包厢都是特地配备一个人来为客官弹琴或是演奏乐器,但是今天...有人为了招待大人物将所有的乐人带去演奏,我们无可奈何,只能从厨师里找一个乐艺还算不错的来,还请客官见谅。”

        这么一番解释,杨飒勉强还能接受,但是这...难不成是不想当音乐家的厨师不是个好的魁梧大汉?

        顺带一提,这一路上,魁梧大汉在人群里到处都是...隐约让杨飒觉得这个城池内可能有极多的魁梧大汉。

        “那就这样吧,带我去包间,对了,特色菜多上几份,我要打包带走。”飞机上的那几个都好几天甚至很久很久没吃过什么地方特色菜,杨飒这回也算是好心。

        “多谢客观海涵,老王,你带客官去包间吧。”

        小二吩咐一句,被称为老王的魁梧大汉便面朝杨飒,恭敬地说:“那客官跟我走吧。”随即朝着了楼梯走去。

        杨飒想了想,也就跟了上去。

        到了包间内,杨飒忍不住感叹一声:“说好的美女弹琴呢?感觉来一次都白来了。”

        一旁正准备弹琴的大汉老王也是流了些汗,尽管这里十分阴凉,这个季节也是秋天...

        “客官真是明白人,以往包间内为客官们弹琴的都是百里挑一的姿色。”

        大汉解释道,不过杨飒却没理会,他对男女并不怎么在乎。

        这一世是女的,是个绝世美女,未必上辈子就不是一个丑到逆天的妖孽。

        而到了他这种天仙境界,想要知道对方前世什么长相...那还不容易至极,只需要看看对方灵魂上的记忆就行。

        兴致一起,杨飒便对正在准备弹琴的老王说道:“我会算点命,要不,我们一起来看看你上辈子是怎样的人如何?”

        “哦!客官还是此等神人?那真是稀奇,还请客官尝试一番。”大汉口头上虽是这般应着,但心里却想着:“唉,这年头啊,陪客还真不是好陪的,就算来个有钱的神经病,也得装作自己也是一个神经病一样接受,我开始同情小红她们了......”

        杨飒假装不知道老王心里想的是什么,一脸兴奋地从口袋中取出一个宽大的不锈钢脸盆,在桌上摆好。

        在老王瞪大的眼前,杨飒一挥手,这脸盆里面装满了水,仿佛随时都要溢出来一般。

        水面无端波动,各种颜色从水底上升,化作一副画面。

        天仙境界,已不是当初那种依靠星球的力量才能挥全部实力的低端境界,天仙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能量的积累,以及对法术的运用。

        而杨飒,经历上次对唐荣灵魂的剖析后,曾经在雪山之下研究过如何让人没有丝毫感觉就能提取对方灵魂中的信息。于是曾经那山边无比幸运逃命的动物们就遭到了多长灭绝性灾难。

        最后杨飒成功了,他得到了两个方法,第一个便是以极致细微的念力来复制或剥离对方灵魂中的讯息,这个有点费力,但效果挺好。第二个有违天和,但效果可以说是最好,尽管与它比较的就一种。那便是...将对方敲晕复制讯息,或者是直接把灵魂拉出来,等对方死了,把讯息复制来,再复活。

        ......

        “天哪,我上一世竟然是天界八大神女之一!”大汉对着面前的古琴,怔怔出神。

        杨飒的目标已经达成,事了拂衣去。

        来到街上,杨飒打算去找些极其有意思的地方去玩耍。

        他全然忘了在老王的上一世追溯中添加某些东西的事情,过去的事,就让他忘了吧。

        “唉,其实不该骗老王的,他上一世的确是八大神女之一,不过却不是天界的,而是人界的...”

        从某一刻起,一个女装的大佬开始以自己无与伦比的琴艺震慑世人的道路。

        百年后,一个传说仍然回荡在这座城池以及方圆百万里内,大致的内容是:

        曾经,有那么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为追随自己心中的目标,成就了天下第一女琴王。

        据小道消息说:这个天下第一女琴王虽有着魁梧的男子外表,就连宫都还没自掉,但他却真正做到了......

        杨飒漫步街头,总算走到了一个人少的地方,但街边一同出行的男女成双成对的也不少。

        这时,杨飒明白了一个道理:“怪不得那么多人不愿意接受前世,还认为是完全不同。”

        的确,比如一个男的,娶了一个女的,结果女的觉醒了前世记忆,是一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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