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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第六节(二)


  再遇柳烟儿

  昔日旧友的变化几乎让我回归到了,她当年刚走进我们生活的情境,所带给我们的能够颠覆自己存在的惊人感受。

  不是学生的学生作派,把学校的各种明文规定蹂躏得一塌糊涂。

  而现在不是柳烟儿的柳烟儿作派,把我对她的各种看法成见和她自己坚守追求否定得干干尽尽彻彻底底。

  于是柳烟儿到底变成了一个什么样的人,就成了我躺在病床上翘首期盼的唯一事情。

  但这个唯一却要等到她大婚的时候才能完美地拥抱自己。

  于是我企盼那一天早点到来!

  日子时光其实完全掌握在我自己手里,我只好伸手摊开手掌张开怀抱,让时间过得更快些。

  其实也就是让自己快点好起来,早点离开治病疗伤却又陷人于窒息的地方。

  丛竺看我将躯体四肢伸展成个大字在床上,就惊奇地问我:

  “头儿,你这干吗呢,不舒服?”

  我笑笑说,“我正在舒缓时间呢。”

  丛竺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看着我,却只说一个字:“啊?!”

  旧貌换新颜绝对值得期待庆祝,但在这种充满喜悦的期待亢奋劲过后,自然而然便会陷入一种沮丧的自怜自艾的境地。

  我一下就变得比林黛玉还林黛玉,至少她还可以扛着花锄花蓝去葬花,我却只能瘫在病塌上变成落水随水流。

  要不就被人埋葬掉!

  最起码林黛玉还可以作个葬花词遣怀一下哀思忧怨。

  而我呢?只有望着天花板虚空着自己的一切,白兮兮茫然的一切!

  这种感觉跟死没什么两样。

  友情的帽子被什么人戴着,有着截然不同的结果。

  有的能将两个完全不相干的人串成一个个完美的整体,有的却将两个自幼亲密无间的整体撕裂成反目成仇的敌人。

  我在这两种对立的旋窝中沦陷,又在这种死亡般的沦陷中挣扎。

  有挣扎,就可能会有战斗。

  我在这种战斗中挣扎,似乎又战斗挣扎得莫名其妙。

  我感到有一个鬼影一爬上我的床就往我身上扑压来,压得我根本就喘不过气来。

  鬼影用刀子在扎我的躯体,我鲜血狂喷。

  新鲜明艳的血颤动成血肉模的手,在摸索在寻找在支撑,那个不死的魂灵。

  我强力翻转我被扎得千疮百孔的躯体,巨大的疼痛雪球滚动似地裹挟着力量,往山下滚去。

  脱离死神的控制,我便有了反击的机会。

  巨大的岩石挺在悬崖边,把雪球破为碎片。

  我从碎片中爬起来,却被卡在一个窄窄的石缝当中。

  我曲缩着身子才能一点点往上爬,可有人在用刀、枪阻止我往上爬。

  我挥动血肉模糊的手,夺下刀把自己定在悬崖上,不让自己掉下悬崖。

  我用血肉模糊的手抓起搁得我痛的石头,奋力往上砸!

  枪响了,子弹射入我体内,我的血肉更模糊。

  同时枪被我砸到悬崖下去了,人也滚下去了。

  容我背负着自己更加血肉模糊的躯体往上爬,因为上面就是生命的此岸。

  可就是有人不想让我爬到生命的海岸线上,可不断滚下来的雪推动着一浪涌着一浪的血海生潮,往死神的怀抱里淌。

  我极力避开夺命的石头,却难逃子弹的疯狂撕咬,咬得我的心在抽搐。

  对生的眷恋产生对抗死神的诱惑,我挥起石头砸呀,不停地砸。

  毫无目的取向地一通乱砸,终于把枪又砸到了崖底。

  我死死地揣着那个掉枪的腿,他总是用脚踢我,可我从他后背上看到了生命的阳光。

  颜值超高的阳光让我憧憬希望的力量刹那间变得强大无比!

  我奋力一揣,移形换位后,他在悬崖谷底,我则爬出夹缝,离生命只有一臂之遥。

  可总有那么些不开眼的家伙,以为只剩下半条命的我很好欺负。

  这一臂之遥的距离是隔不断我与生命合方一体的。

  我伸出血肉模糊的手,截住站在生命口岸踹下来的脚,他便沉下半臂之距,我就升上半臂之距。

  我用同样是血肉模糊的腿回踹他,嘴里却喊着,“你跑呀,再跑一个给我看看!”

  值得商榷,境况竟然变得是他在跑,而我是追捕者。

  于是我高高在上,而他却被我一脚接着一脚踹向夹缝底下。

  离掉下悬崖也只有一臂之遥的距离。

  他似乎向我屈服了,便向我供述了一切。

  可我一个字都没记住,因为我一个字都没听清。

  胜利大追捕圆满收官的喜悦让我气息一懈,便晕倒在离生命堤岸半臂之距的悬崖上。

  斜斜的悬崖夹缝却让这半臂之距逐渐在延长。

  堪比惊悚剧中裂人心肺的时刻,一只手把这一劈之遥的距离,定格在记忆之中。

  可那离悬崖也只有一臂之遥的逃犯,奋力抓住我失去知觉的脚,把我吊着悬崖上空。

  我在空中悬浮飘荡了几下,那只把我固定在一臂之遥的手不堪重负,这一臂之臂的距离慢慢地被无限地放大了。

  我便向太空疯狂地飞坠而去,变成魔鬼的重力锤击在我胸口,窒息的狂坠让我惊恐万状,我极力来一个鳄鱼式的生死翻滚。

  我便回到了少女时代。

  比对种种场境,我喘了口长气。

  我扶着床缘,坐在地上,擦了擦额头的汗,自言自语道,“原来只是场恶梦!”

  可我又觉得那不是一场梦,因为梦里的场境,我实在太熟悉了。

  熟悉在什么地方,我又想不起来。

  于是我就坐在地上想,可还是不太能想得起来。

  我摸了摸我浑身痛得难受的空白,似乎摸到一样东西。

  我掏出来一看,是一只鞋,一只运动鞋,而且是女式运动鞋。

  一只小女孩穿的运动鞋,可怎么就只有一只呢?那一只在哪?

  我四处乱摸也没有找到!

  赵钱孙李,怎么就没有我这一姓?

  我想爬起来去找,可我痛得实在爬不出来,但我能听见有人说话。

  “头,你找什么呢?”

  “头?头当然是在找自己的身子咯?”

  吔?

  听话者吃了惊,说话的我也吃了一惊。

  我睁开眼睛一看,一双惊奇的大眼睛看着我,我便跟随着这一注目光看着我自己。

  我才又由少女时代回到那双惊奇大眼睛的眼皮子底下。

  “哦,原来是丛秘书!”

  “头,刚才在找什么呢?”

  “没找什么呀?”

  “都找到地板上来了,还说没找什么?”

  我回头一看,呀,原来这是真的呀!

  我真的做了一场恶梦!

  丛秘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我弄到病床上。

  她似乎也被什么搁了一下,摸索着掏出来一只紧紧揣在我手里的鞋,竟然真的有那只少女运动鞋!

  飞速运转的意识一下子从这孤单单的运动鞋里回到了我的脑海之中。

  渐渐地我便想起了昨天发生的事。

  我扬起手里的鞋自言自语地说,“这是小婉的鞋!”

  燕子回窝时喁喁私语,填补了失去记忆的所有空白,我便对丛秘书说,“去叫一下师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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