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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 同学再相见(1)


  毕逸笑着摇摇头,“让你失望了,我啊,还真是单身狗一只。”

  女同学们都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他帅气又有才华,怎么会单身呢?

  与此同时,大家心里,某些情愫被慢慢唤起,包厢里的气氛有了微妙的变化。

  乔静垂眸,回忆呼啸而来。

  那年,大一,她是班里很普通的女生,齐耳短发,军训之后,黑黑瘦瘦的,站在人堆里,顿时消失不见了。

  加上性格内向、慢热,她几乎成了班里的透明人,可毕逸,却是班里所有人注意的焦点,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

  他阳光帅气,高考分数是全班第一,篮球打得很好,还会弹吉他唱歌,某次班级露营,他带着吉他,坐在石头上弹唱的画面,乔静直到现在还记得。

  他轻轻哼唱,声音竟然那样的好听,感情充沛,直冲她耳膜心间。

  只是,两人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他耀眼,她平凡。

  那时,班里系里甚至学校里,有太多的女生喜欢他,他会朗诵,又是篮球校队的,无论走到哪,都让人无法忽视。

  甚至于同宿舍的舍友,都拜托乔静帮她带情书给他,可乔静连亲自帮别人送情书的勇气都没有,她把情书给了安月,让安月去送。

  她不想看到他收到别人情书时的表情,更怕自己在他面前,会掩藏不住心事。

  毕逸再见乔静,很是吃惊。

  同学聚会年年举行,可两人却阴差阳错的,他这次来了,她却没来,她下次来了,他却有事的,直到毕业后六年,才再次见面。

  他记得有这么个人,可印象中,她完全不是这个样子。

  现在的她,黑长直的头发,穿着淑女裙,文静优雅,与在座的其他人很是不同,仿佛来自另外一个世界。

  毕业这么多年,大家在社会中摸爬滚打,早就不可避免的沾上了世俗气,可在她身上,却完全没有,只是在她身边坐着,都觉得很舒服。

  “来,同学们,咱们举杯。”

  有人号召,两人齐齐去拿杯子,手背就这样毫无预兆的碰在了一起。

  乔静心里砰一声,面上却丝毫没有表露,她不想让他看出自己的慌乱。

  “抱歉。”他微笑点头。

  “没关系。”她也回之微笑。

  两人视线相触,一瞬间,有什么融化了。

  同学会结束之后,乔静和安月在路边等出租车,毕逸开着一辆白色卡罗拉,掉头之后,停在二人面前。

  “这个时间,不好打车,上车,我送你们回家。”

  乔静看着他善意的笑容,心里突然有个念头,他是不是看到自己站在路边,所以特意掉头过来的。

  她心中生出一抹期待,一丝向往。

  当年,他是她的男神,而现在,她也修炼的同样优秀。

  或许,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真的会早就一段缘分。

  两人上了车,乔静的家在先,安月的家在后,毕逸先送了乔静回家。

  从小区门口,走到自家楼下,乔静一直哼着小曲,心情很好的样子。

  她觉得,下车之前,毕逸看她的眼神颇有深意,她想,也许一会,他就会联系她。

  两人互相没有微信,但都在一个同学群里,只要他想联系自己,有的是方法。

  若他没加自己,那就说明,她不过是自作多情,若他加了自己,那就说明,他跟自己有相同的感觉。

  洗过澡之后,果然收到了毕逸的好友请求,乔静的唇角漾起笑容,通过之后,两人聊了起来。

  回忆校园生活,互相了解近况,一晚上,两人聊得非常开心。

  乔静不禁感叹,原来,缘分就在身边,只可惜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才重逢。

  *

  潇思语参加的是高中同学聚会,她大学是在外省上的,大学同学都不在t市。

  她一直都是女神,高中时便有不少男生暗恋他,只是苦于不许早恋的教诲,以及高考的压力,才什么都没说。

  每每聚会,大家的关注点还都在她身上。

  这次聚会,有些不同,一位从未参加过聚会的同学,也来了。

  这人名叫杜哲,高中毕业后就去了加拿大,毕业之后,留在那里工作,这次是公司在t市成立的分公司,考虑到他是本市人,所以特意派他回国负责分公司的事宜。

  聚会前几天,同学们就都在群里讨论杜哲的事,说他现在很有成就,年薪不菲,在加拿大买了别墅,没结婚没女友,十足的钻石王老五。

  不少女同学跃跃欲试,潇思语没有心思,经历了阮亦凡的事,她就不想再跟这些随时可能出国的人有任何发展,省得到时候对方买张飞机票离开,伤心难过的只能是她自己。

  聚会前两天,班长把聚会的地点和时间发到了群里。

  “嚯,大酒店,今年聚会这样高档?”有人看了聚会地点,忍不住惊讶。

  这家酒店人均很贵,当然,环境好,菜色佳,可大家聚会一直是AA,考虑到不同同学的生活状况,一般都会选在人均一百多的地方。

  “放心吧,这次啊,是杜哲赞助的,他说请大家吃饭。”班长发话。

  群里一片欢呼感谢。

  杜哲道,“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加拿大,不能参加聚会,心里很愧疚,觉得对不起老同学,所以这次是为了表示歉意,大家不要客气,到时候吃好喝好,就算是对我的原谅了。”

  “什么原谅不原谅的,咱们都是老同学了,看你说话生分的。”

  “就是,要不是你,我们哪有机会去这么高档的地方啊,说谢谢还来不及呢。”

  一大批马屁精赶来,潇思语听到滴滴滴不停的声音,随意看了眼群消息,暗暗翻了个白眼,真是一群马屁精。

  她不爱参加同学聚会的原因就在这,有人吹,有人捧,无聊的很。

  不过,有人请客倒是好事,省得像前几次一样,班长垫付了饭费,最后收钱的时候却总有人推三阻四,或是“忘了”,弄得班长很为难。

  聚会当天,潇思语下午为店里新拍摄了几套新装,懒得换衣、重新化妆,她干脆就穿着新装去了。

  妆容是专业化妆师化的,稍微有点浓,更突出了她妩媚的气质,那条紫色及脚踝的长裙穿在她身上,婀娜多姿,摇曳生姿,再配上银色blingbling的鞋子,和法式烫卷,像是从海报里走出来的女神一样,扫一眼就直击心底的风情。

  一进包间,所有人的目光就被吸引了过去,杜哲看到她,脸上更是露出惊喜的神色。

  “潇思语,你来了,咱们有九年没见了。”他端着红酒杯,儒雅走来。

  这人,跟潇思语印象里的一点都不一样。

  记得高中毕业时,他还黑黑瘦瘦的,也不高,无论做什么,都站在角落里,很没自信的样子。

  没想到现在的他,这样落落大方,气质出众。

  “是啊,一晃,就这么久了。”她抿唇一笑,弯弯眉眼有种天真感。

  他似一阵清风,吹散了这满屋的烟尘。

  或许是因为杜哲的加入,为同学会注入新鲜血液,每个人的状态都不同了。

  而令潇思语无法忽视的是,整个聚会,他都在盯着她看,眼神里全然是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欣赏和爱慕。

  聚会结束,潇思语先去了洗手间,整理妆容,出来的时候,发现同学们已经散了。

  她去停车场开车,刚坐在驾驶位上,就见杜哲从一旁快步走来。

  “我喝了酒,不能开车,能否劳烦你送我回家?”他扶着车门,弯腰含笑看她。

  “上车吧。”除了这三个字,她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极具恋爱经验的她,当然清楚,他是故意在等他。

  否则,开车来的同学那么多,只要他说一声,谁都会送他回家,再者,叫个代驾也完全可以,何必麻烦她这个女同学呢?

  果然,上车之后,杜哲开始跟她闲聊,聊着聊着,就聊到的感情生活。

  “听同学说,你现在单身?”

  “是,刚结束一段恋情,还不打算开始新的恋情。”她直白的表达心中所想。

  像他这么聪明,一定听得出自己的言下之意。

  “为什么?因为受过伤?”他饶有兴趣。

  “就算是吧。”她不想过多解释。

  他再说什么,她便淡淡回应,不想给他任何希望。

  很快,到了杜哲所在的小区,下车之前,他问她要手机号。

  “反正大家都在一个群里,群里聊吧,热闹。”她婉拒。

  杜哲只是笑笑,道了一声晚安。

  回家之后,潇思语半躺在沙发上,神色倦懒。

  不得不承认,杜哲非常优秀,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

  若是之前,她会对他产生兴趣吧。

  可现在……

  大概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真的怕了,怕两人浓情蜜意之时,他通知她,他要回加拿大,就像当初阮亦凡突然通知她去法国留学一样。

  “潇思语啊,潇思语,你到底不再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你了。”

  她自嘲一句,看向窗外,漫天繁星,而她的另一半到底在哪?

  *

  第二天,晚上,是薄佳奕的大学同学聚会。

  场地是某位同学提供的,他开了间酒店,专门留出一个大厅,准备了自助餐,方便同学们边吃边聊。

  大学同学散落在各地,基本上每年聚会,都是留在t市的同学来参加。

  没想到,这次迎来一个新朋友。

  薄佳奕一进场,就看到了他,孟劭,她的初恋男友。

  两人同样来自小地方,孟劭家条件也不太好,但比起薄家,还算凑合。

  好歹,他是家里的独子,一家三口住在城郊边界处的一处小独单,父亲是工人,母亲打零工。

  大学里,条件好的同学太多了,两人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一样,渐渐的越走越近,终于在大二下班学期,在一起了。

  两人都很努力,努力学习,努力兼职。

  他们拼命读书,拼命赚钱,只为了有一天,能靠自己的力量,和班里的同学,和这t市的人们更接近。

  毕业既分手,两人却不这么认为,他们一致决定在t市打拼,创造属于二人的美好未来。

  只是很可惜,天不遂人愿,毕业前几个月,孟妈妈脑出血,虽然救了回来,却从此失去了自理能力。

  孟爸爸又要上班,又要照顾老伴,分身无术。

  不得已,他只得要求儿子回去,在本地找份稳定的工作,一家人共渡难关。

  孟劭犹豫了许久,还是跟薄佳奕说了分手。

  他爱她,不想和她分开。

  可他太了解也太知道她了,她那样争强好胜,拼了命都想混出点名堂的人,怎么能跟着他回老家呢?

  他不忍,不舍,爱一个人,就该成全她的梦想。

  离开的时候,薄佳奕并不知道孟妈妈的病情,孟劭只说他后悔了,留在t市太苦,不如回家考个公务员,轻松自在。

  薄佳奕信以为真,干脆的答应了分手,自此,两人彻底断了联系。

  多年以后,在同学聚会上,她才从某位同学口中得知当年的真相。

  那次聚会结束,她想了一个晚上,如果当初,她知道一切,会跟他回老家吗?

  她不知道,那份爱已经消逝太久了,她已经忘了爱着他的自己,也不知道当初的自己到底会做出怎样的决定。

  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没想到,两人竟然又在同学聚会上遇到了。

  分别多年,他和当年一样,风姿飒飒,宛如少年。

  她在看他的时候,他也在看她。

  她变了,变得那样漂亮,那样优雅。

  她身上的衣服,拎的包,颈间的项链,腕间的手表,以及脚上那双看似款式简单,却十分大气的鞋子,每一件,都是名牌。

  这一身行头,怕是价值数万,这样的生活,是他给不起的,哪怕当年没有回老家,他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她非池中物,他从一开始就知道。

  “佳奕、孟劭,这么多年了,你们这还是第一次见面吧?”有同学道。

  “是啊,当初你们可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呢。”有同学调侃。

  “可不,我还以为你们一定会结婚呢……”有人口无遮拦,又匆匆收口。

  ------题外话------

  感谢陕西人的媳妇送的财财狗,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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