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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三章:小马哥的工作状态


  第五百二十三章:小马哥的工作状态

  听说何欢要带她去参加宴会,李清雅其他方面没有多想,首先想到的就是终于又可以狠狠的薅一次羊毛了。

  不过,这也是因为李清雅现在同何欢的关系已经变得十分亲密了,这才会不去想何欢为什么要带她去参加宴会。

  由于马致远的加入,李清雅的工作也变得轻松起来。

  马致远这个家伙,是一个全能型的选手,李清雅的事情他可以做,而且还能做的更好。老张做的事情,马致远同样可以做得来。

  毕竟马致远曾经是一个网络直播红人,对于运营和管理这一块,比起李清雅和老张两人要熟练了很多。

  甚至哪怕就是何欢,在一方面也是远远不如马致远的。

  想想也是马致远能够从一个直播小白,做到这么高的程度,如果没有两把刷子的话,他也不可能的。

  要想站到一定的高度,无论是什么行业,都是需要水平的。

  现在管理何欢这个网店,对于马致远来说根本是没有什么难度,远比当初他经营自己的真直播号要轻松了许。

  而且何欢现在的网店已经在一定的圈子里有了口碑,这样一个非常特别的网店,根本不需要怎么样来宣传,只要正常运营就行了。

  至于所谓的引流,吸粉,炒作之类的,

  那,

  都是不需要的。

  无论是从技术方面来说,还是从策略方面来说,马致远都可以单挑大梁。

  俗话说能者多劳,

  自从马致远加入何欢的团队当中,网店的生意基本上就是马致远一个人一马当先。而老张和李清雅在沦为打下手。

  何欢也没有亏待马致远,也给他开了一个很高的工资。

  虽然这工资比起马致远做直播的收入要少了一些,但是毕竟这份工作胜在稳定和保险。

  当然,马致远现在已经不能够做直播了,而且其他的工作,也远远不如在何欢这里收入高。

  何欢给马致远开的工资,一个月已经达到了五六万,这还是第一个月的试用期,如果让何欢满意的话,甚至还会给他加工资和奖金。

  所以马致远的干劲才会这么大,

  对于小马哥不说,人一旦享受惯了,从高处落到低处,那是不适应。

  如果这个时候。再让他小马哥也像其他人一样老老实实去上班,一个月拿着几千块钱的工资,他肯定是做不来的。

  现在老张基本上就是负责对这些特殊物品的二次加工,以及快递流程这一方面。李清雅同样负责网上的订单,至于其他的一些维护和运营管理以及中间协调,全部要靠马致远来进行调动。

  这样一来工作效率就大大提高,每天晚上基本上都不会忙到很晚。

  今天李达来到这里的时候,大家基本上已经把手头活做完了,老张早已经回去了。

  由于何欢给的工资高,而且比起老张开出租来说,这工作要舒服了很多。像老张这样一个顾家的老男人,已经很是满足了。

  而且更关键的是,像他这样一个不正常人,也终于找到了组织。

  老张也知道,自己这种状态,已经不能和家人长久的呆在一起,现在他可是抓住一切机会和家人多团聚团聚。

  由于马致远已经无家可归,何欢在一楼的空余房间当中给他收拾出来了一间,这家伙就住在了何欢这里。

  不过李清雅虽然可以请到更多的假,但是她晚上还要老老实实的回学校。

  自从买了车以后,何欢倒是成了李清雅的专职司机。

  当然,这也是因为何欢现在真的是无事可做,而且他对于李清雅也有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在里面,两人之间一直保持着这种小暖味,谁也没有把这种关系挑明。

  天快黑的时候,何欢终于再次从躺椅上起身了。

  这把躺椅已经成了他的宝座,这几天,他几乎都是在这上面渡过的。

  在别人的眼中,

  何欢就是一个真正的宅男,一个咸的无法再咸的咸鱼。

  “清雅啊!这现在下班了,哥哥带你去买一套好衣服,给我家清雅穿起来呀!穿起来!”这段时间以来,何欢和李清雅也是非常熟悉了,像这样的玩笑话,说出来这后,李清雅已经不会脸红了。

  “呦!老板,你太偏心了吧!给清雅妹子买衣服,怎么把我给忘掉了!难道说,我不是美女吗!男人之间也是有真爱的,这让我的内心受到一万点的暴击伤害!”

  马致远正好也准备外出活动,听到何欢的话,也跟着起哄了起来。

  这家伙到底不会是搞过直播的,嘴皮耍起来相当的溜。

  “行了,别在这里耍宝了,小心恶心到了我,扣你这个月的工资!”

  “老板,我错了不行吗!今天你可是说好了提前给我预支工资的,资本家不能剥削我们劳苦大众啊!”

  “行了,这是提前预支给你的这个月工资,想上哪潇洒自己去吧!”

  何欢从一边的手提袋里,拿出了几万块钱扔给了马致远。这钱还是今天他刚刚取出来的,随手放在了吧台下面。

  如果何欢不把它拿出来的话,其他人还真不知道,这个不起眼的手提袋里,竟然还放了十来万块钱。

  何欢现在的帐户里到底有多少钱,就是他自己也不清楚。

  因为用一句比较叼的话来说,就是分的钱都是按分钟来赚的,每时每刻都会在增加。

  但是是何欢有一个习惯,就是不喜欢跑银行,而且也是不喜欢使用现金。这不这说何欢的格逼高,而是他以前根本就没有什么钱,对银行也没有多大的概念。

  这完全就是以前作为穷屌丝时养成的习惯,一旦习惯成了自然,就很难改变掉了。

  如果今天不是这个房子的房东,从国外回来了,何欢到银行当中把最后的合同给敲定了,尾款也付给了房东,他也不会取十几万现金放在身上。

  其实何欢把十几万现金取出来,除了想要给马致远提前发工资外,他还是想到体会一把有钱人的感觉。

  在何欢的印象当中,一直都是现金为王。只有现实实在在的软妹币,才能体会到那种砸钱的感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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