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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戴戒指的缘由


  “买不回来也没关系,什么都没有你重要。”娄千乙捏捏女孩儿的耳坠,上了妆后,越发漂亮了。

  “嗯!”傻笑着抖抖肩膀。

  东帅府门口,人山人海,都是奔着好奇与热闹而来,险些将道路堵死。

  还好有官兵帮忙疏通,才没给迎亲队伍造成麻烦。

  骏马上,商容佑用力攥着马鞍,脑袋垂得低低的,目光一直定格在马儿耳朵上,不偏不倚。

  还得需要专人在前方牵马引路才能移动,原本商晏煜是打算让人代替他来迎亲的,相信人们都能理解。

  但被他拒绝了。

  “新郎官来了,好俊俏啊。”

  “成王爷居然也生得这般好看。”

  “……”

  随行队伍中,柳如修和楚剑迟在后面亲自护航,个个脸上都如沐春风,至于心里是不是也这么欢愉就不得而知了。

  毕竟柳如修是被东帅府退掉的前任未婚女婿。

  “那不是柳少爷吗?”

  “柳公子怎地也帮着来迎亲了?他不是还为这事和云家公子打过一架吗?”

  “谁知道呢,柳家可是离王的左膀右臂……”

  楚剑迟相信好友听到了那些,想必商容佑也有入耳,以免他日因这事发生不愉快,故意问道:“如修,我看你是真走出来了!”

  柳如修瞅了一眼前面的商容佑,无所谓的笑笑:“是啊,走出来了,

  希望成王和姬姑娘能修成百年之好!”本来想说‘喜欢她就要让她幸福’,又觉得这话有欺负商容佑之嫌,不得不改口。

  他是真的希望这个自己曾喜欢过的姑娘每天都快快乐乐,这段日子他想了很多。

  之所以不甘,并不全是因为喜爱,而是觉得面子挂不住。

  后来见她是真心爱慕商容佑,而商容佑为了她的那些改变……

  所以成全一段佳话,比背信弃义去强取豪夺更有意义,那样她一定不会开心。

  以后不能这样了,这份还未开花就已经枯萎了的感情就让它随风而逝吧。

  或许很长一段时间都会很难过,可日子久了,伤口会愈合的。

  “新娘子来了!”

  商容佑这里刚停下没多久,就见一身华美嫁衣的女孩儿被三位夫人搀着走来,盖头下,是他未来的王妃。

  娄千乙也跟在美美身边,第一次参加古代婚礼,还有些小激动,果然是骑马来的。

  而且新郎官不再害羞,视线似乎无法从新娘子身上移开,都愣住了呢。

  傻小子,下来带新娘子上花轿啊,发什么呆?

  趁这个空档,也认真打量起这位未来妹夫。

  啧啧啧,颜值巅峰也不过如此,什么叫玉树临风?看商容佑就知道了。

  那一身鲜艳红袍衬得皮肤格外白净,头冠上也飘扬着两根红绸,身材顷长,外在形象上,基本找不出啥缺点。

  柳如修见商容佑一直不动,立马用手拍了拍他:“殿下,快去接新娘上轿!”

  商容佑的脑袋迅速充血,面红耳赤的翻身下马,垂眸走到美美身前,接过红绸,然后拉着她往轿子前走。

  娄千乙非常紧张的攥紧双手,希望不要出纰漏。

  等新娘进花轿后才舒口气,谁说商容佑傻的?人家是过度内向,智商一点也不比谁差。

  成王府前,同样被围得水泄不通,应该说整座城,但凡花轿要经过的路线都站满了人。

  这是史上最具有观赏价值的婚礼,一来红毯铺了十几里,二来从不出门见客的成王爷亲自去迎亲了。

  三来东帅府丢失多年的大小姐要嫁给这么一个人,能不稀罕吗?

  都想瞧瞧那王爷究竟长啥样,顺便凑凑热闹。

  张灯结彩的大门口,小厮边兴冲冲的奔跑边大喊:“王爷,王爷!”

  院内,早已宾客满堂,即便和商晏煜不对付的柏司衍,都携带着家人前来贺喜,在座的哪个不是达官显贵?

  商晏煜似乎对现场布置还不是很满意,正在和礼部尚书刘之善商量戏台的事。

  听到喊声,立刻跨前几步,紧张地问:“怎么样?接到了吗?”

  “接到了接到了,呵呵,三殿下亲自下马带新娘子上的花轿,

  一点乱子没出,这会儿正游城呢,再过一个时辰就要到了。”小厮擦擦汗水,乐得跟朵花儿似地。

  新任成王府的管家是商晏煜从离王府特意挑选来的老人。

  又和周婆略有交情,两人听后,喜不自胜,以后成王府有他俩管着,肯定会是个幸福之家。

  商晏煜点点头,没出乱子便好,继续和刘之善说:“那台子中间的珊瑚去掉吧,画蛇添足!”

  刘之善点头称是,后赶紧过去让人把一人高的大红珊瑚抬走。

  “王爷,可还需要帮忙?”薛岑义和白中天见商晏煜一直在忙个不停,上前询问。

  “不用!”商晏煜挥手,没去看他们,继续观察着四周。

  那台子是专门改造过的,弟媳妇要求凤千乙为她献上一曲贺新婚之喜,自然要特别布置。

  这凤千乙,还真是多才多艺,那搁置在架子上的乐器见所未见,说是叫什么‘吉他’。

  铸兵器,造火药,治国家,批奏章……究竟有什么是她所不会的?

  薛岑义冲白中天嬉笑摇头,各自回到酒桌上继续跟官员们商讨国事。

  现在大部分都会围绕着水稻打转,长得那叫一个葱郁,相信不久就要开始抽穗了。

  水稻的崛起,大曜会更加繁荣。

  梯田也越来越多,就等着种子发下去,大规模种植了。

  “如今全民开始种桑,来年吾国便不缺丝绸,商人们也开始在各国开起商铺,

  明年会有大批蚕丝售卖出去,会是笔不小的数目。”

  “这算什么?估计有些国家早听到风声,想来咱们这里买水稻种子呢,要通知各个百姓,五年内,水稻概不外售。”

  “不错,先顾好大曜再说,对了,那红薯苗子长得真好,全都活了,哎,明年啊,大曜不缺粮食喽!”

  “各地的麦子跟玉米长势也不错,过段时间就要收割了吧?”

  “有啥用,太后发过话,今年不许再向百姓征税,

  好在那些商户够自觉,都有按时上税,否则咱们又该犯愁了。”

  “你们说那棉花真那么好?太后竟愿意派她这位义妹亲自远赴青炎,明日便启程吧?”

  “以前吧,觉得这么个小小丫头懂什么百姓生计?现在看来,她说好,便一定好,

  总之今年是不至于冻死人,煤矿不是正在往各处运送吗?”

  “对对对,挖了好多都不见底,王爷说足够大曜支撑十年,

  而另外几座矿山先放着不动,又有一批人正在到处寻找新的煤源,

  还别说,是个好东西,我家已经用过些日子了,比烧柴强。”

  “太后还给本官画了副图,说叫土炕,北边冬日极寒,可以在军营建造土炕,

  夜里烧煤就会发热,本官正准备让人到北边军营走一趟,多运些煤到那块儿去。”

  隔壁几桌的官员竖起耳朵听,有想趁机捞点的,有想投奔过去大干一场的,心思各异。

  不过如今大曜已经变天,没十全把握谁敢贪污受贿?

  那些穷酸秀才才放下去多久?听说太后都秘密斩杀十多个官员了。

  丞相摄政王都闭着眼不管,叫人心中着实没底。

  “来了来了,三殿下接回新娘子了!”

  也不知是谁喊了这么一嗓子,商晏煜从屋中走出,为彰显喜庆,今日特地穿了一身紫红绣黑龙的锦袍。

  旁边站着金黄龙袍的商玉,叔侄俩眉目间有些相似,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父子俩呢。

  “皇叔,我们要出去接吗?”商玉扬起小脑袋,怯生生的问。

  商晏煜俯视他一眼,冷硬道:“不必,你去里面坐着吧。”

  “可是朕是晚辈,不合礼数!”商玉抿抿小嘴,嗫嚅出声。

  其实不是觉得不合礼数,而是他很害怕。

  还以为皇叔今天会让他先找个地方躲着,等拜完堂再出来见人,没想到他会一直把自己安排在正堂里。

  “你是天子,大曜以你为尊,何来无礼?”男人拧眉,越发显得严厉了。

  商玉不敢再多言,赶紧转身跑到正堂的最高位坐好。

  心里很是兴奋,他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个皇帝了,连皇叔都开始承认他是天子呢。

  人群中,白飞娴冲商玉竖起大拇指,露出一排小牙牙,笑的好不开心。

  商玉冲她点点头,并发誓,将来一定要娶她为皇后。

  如果不是她,母后逃不出丞相府,若不是她,集英殿不会重开。

  若不是她,他不会结交那么多新朋友,母后说,男人要信守承诺,他一定会说到做到。

  这时,大夫人带领着一个丫鬟率先进屋,跟商晏煜打过招呼后,各自坐到了高堂位置。

  大门外,商容佑下马,在人们起哄下,到轿门前连踢三下,后掀开帘子,只看了一眼又赶紧虚掩上。

  轿子里,美美正七手八脚的将盖头往头上盖。

  头冠实在是太重了,压得她快喘不过气,这才拿下盖头以便吸氧,好不容易收拾利索了才主动拉开帘子。

  商容佑没有多余表情,就那么含笑接过红绸,拉着新娘一步步往门里走。

  然而跨过火盆,走到正堂外的台阶时,美美不肯走了,而是隔着盖头面向众宾客。

  商容佑不解,回头去看她。

  “大姐呢?”

  “先……拜堂!”商容佑靠近后,小声说。

  美美摇摇小手:“不,你们这里拜堂完就要直接入洞房,

  她还没给咱们送祝福呢。”这场婚礼,她一定要人们难以忘怀,包括她与容佑。

  将将进门的娄千乙欲哭无泪,你就不能先拜堂完了再出来听吗?

  难道若这个环节出错了,她还能不结婚?

  无奈之下,只好登上戏台,拿过新娘子早早给她备好的吉他。

  调试几个音,站到最前面充当司仪:“诸位,是不是很困惑,为何新娘子不愿随新郎进屋拜堂?”

  尼玛,她也没当过司仪啊,司仪都会说些啥来着?

  不管了,想说啥就说啥吧。

  高堂上,大夫人和商晏煜面面相望,什么情况?

  听到外面凤千乙的话,商晏煜嘴角狂抽,赶紧大步出去查看。

  戏台上,女人手里拿着根玉米,对着嘴不知道在干嘛,穿的如此正式,她也不怕有失身份。

  娄千乙今日穿戴很隆重、华彩,头戴凤冠,身着黄袍,浑身绣满彩凤。

  而行为举止却与着装相悖,当然,她自己可不这么觉得。

  待吸引来所有目光后,才以玉米充当话筒继续说:“因为曾经师傅给我们讲过一个故事,

  说,有那么一个地方,新娘新郎在拜堂之前,需先交换婚戒,

  知道婚戒是什么吗?就是此物。”

  将手中精美匣子打开,露出里面一对闪闪发亮的指环:“一男一女,一人一枚,带在无名指上!”

  张开五指,握成拳,后竖起无名指。

  “你在干什么?”商晏煜趁人不注意时,来到戏台下,压低音量,厉声呵斥。

  娄千乙压根不理他,继续冲院中三十多桌宾客讲解:“男左女右,分别套在这根手指,

  为什么说一定要是无名指呢?来,大家一起做个实验,

  像哀家这般将双手合并,指尖对准指尖,手掌分开,

  再将两根中指向下弯曲向下,指背对准指背!”

  玉米已经放开,双手呈现塔状,后中指弯下,两根指关节紧紧相抵:“中指代表的是他们自己,

  你们看,两根大拇指很容易就可以分开!”将呈塔状的两根拇指打开。

  盖头下,美美虽然看不到,但还是很高兴,大姐亲自为她主持婚礼,就是在现代也没敢想过。

  “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拇指代表的是父母,总有分离的一天,

  再试着打开食指,是不是也能分开?食指代表着兄弟姐妹,也会有分开那天,

  而小指同样可以打开,它们代表着子女,子女长大后,会拥有自己的家庭,

  也不能长久永聚,但无名指却是怎么努力都分不开的。”

  果然,人们拼尽全力也没能让两根抵在一起的无名指分开丝毫,好神奇,从没发现手指还有这个秘密。

  娄千乙松开双手,笑容满面:“无名指代表了夫妻,只有夫妻才是陪着自己走到最后一刻的人,

  除非他们自己放弃对方,否则谁都无法将之拆散,

  若再将这对戒指相互套到对方无名指上,那么这段感情就会更加牢固,

  每一对婚戒都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存在,看到这枚戒指,就能想到它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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