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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是梦


475:是梦

        袁梅没有自杀,也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

        两个月之前,袁梅产下了一个男婴。

        取名叫“庄子”。

        这是邹锋亲自取的名字,对外宣扬以及从字面上的解释,是因为喜欢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庄子,取其名。实际上,邹锋准备让邹庄子今后继承庄主之位。

        庄子的意思就是“整个‘怡和钱庄’都是我的。”

        从怀孕的时间推断,邹庄子是他的儿子。

        不管是他的儿子还是他的孙子,邹庄子都将是钱庄的主人。

        历史上的庄子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

        从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太平盛世时,儒学思想往往抬头,因为儒家确实提供了一套适于当时人际关系的伦理基础。

        于是,治者们也乐于将整个社会结构纳入伦理关系中,以维系社会秩序,使其井然。然而,历代毕竟乱多于治,每当政情动荡,社会大乱时,儒学思想便失去效用,而道家思想则应时而兴。

        因为道家并不抱持着冠冕堂皇的道德原则,而能深入人性,切中时弊,彻察动乱的根由;它正视人类不幸的际遇,又能体味人心不安的感受,对于饱经创伤的心灵,尤能给予莫大的慰藉。

        因而,中国历代的变动纷扰,对于儒家而言是一种沉重的负担,结果每每由道家承担起来。而道家集大成的人物,便是庄子。

        庄子死前,人们很悲伤,于是他劝人们说:“丽姬嫁给晋献公的时候,那个伤心哪,泪水把整个衣服都浸透了。可是后来到了王宫,天天有柔软的床睡,有四海的美味吃  ,这才知道自己当初哭哭啼啼是多么愚蠢。”

        庄子的本意是劝人们不要太在意他的生死。他的思想博大精深,邹夕锋的行为却龌龊无耻,人神共愤。

        他曲解了庄子的本意。

        庄子说:“心知道然后可道”,是说人体悟到了宇宙大道之后也就懂得了人世正道。历史上周王朝时卫国新台丑闻和春秋时楚平王强娶儿媳孟赢都没有好下场。

        邹锋为达到长期占有儿媳的目的,自然要让邹庄子成为袁梅和他之间的纽带。

        孩子是无辜的,一个女人为了孩子什么都会付出。

        五伦有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夫妇,历来为人们所遵从。

        与儿媳妇长期“扒灰”,这可是乱伦啊!

        他会得逞吗?

        冬日的清晨很冷。

        邹锋就在这寒冷的早晨,坐在一个宽大的狮椅上,似睡非睡。

        他在等一个人。

        一个他最信任的人。

        要让邹庄子今后继承庄主之位,就必须要铲除两个绊脚石:邹松和邹仁。

        一个是兄弟,一个是儿子。

        从邹庄子出生的一刻起,这两个人就注定要死。邹松不死,邹庄子坐不稳江山,邹仁不死,无法独占袁梅。

        邹锋住的院落很大,作为整个钱庄最隐秘最森严最核心的地方,建筑之精良、面积之大,可想而知。

        他非常喜欢“大”,他的宅院很大,房间很大,桌子很大,床也很大,他的那个东西也很大。卧室里龙凤雕漆的红木床至少可以睡十个人。

        ――有次他就在床上和十个美女裸睡。

        他等的这个人叫费人。

        费人,男,五十一岁。

        出身不祥。术法不祥。

        实在没有什么好介绍的。

        一个来历不明,术法不明的人却能最得奸诈多疑的邹锋信任,是不是很让人奇怪?

        其实也不奇怪,费人对邹锋的态度决定了一切,那就是“庄主想什么就做什么,庄主要什么就给他什么。”

        邹锋刚当上庄主不久,一次,到费人家里作客喝酒,发现费人妻女极有姿色,借醉对费人说:“没想到你的妻女这么漂亮,今晚你就让她们中的一个来陪我好了。”

        费人听了,很生气,说:“庄主既然喜欢她们,是她们的福气,属下怎么敢只献一人?今晚就让她们二人一起服侍庄主好了。”

        当晚人极就给邹锋安排洞房,为了让庄主尽兴,还特意给他准备了壮阳药――“性福”,并亲自给庄主宽衣解带。

        ――“性福”可不是一般的壮阳药,它是昔年“天下第一色魔”阴山老魔独门配方。阴山老魔就是用它糟蹋了不少良家妇女。

        ――第二天,费人的妻女都下不了床。

        ――这样一个人,当然是邹锋最喜欢最信任的人。

        昨天的一夜何等的慢长、残酷、紧张。

        黎明总能给人以希望。

        致远心里很愉快。

        萧四的冒险来访,林神医的诚挚进言,纯的温柔体贴,都让他感到很愉快。

        他的心情就象冬日暖阳,春光明媚。

        一大早,致远就去找林神医,准备告诉他经过一夜认真思考之后,自己最终的决定。

        他相信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是林神医所期望的。

        一旦作出决定,就将付禇行动,就将开始反击。

        他希望尽快与林神医分亨、协商。

        林神医独居在松庄一片林子后面,丫环春兰负责他的起居饮食。

        老远就看到林神医房子的门大开着。

        致远几乎是小跑着进屋的,一进屋,就见林神医衣冠楚楚、穿戴整齐、恭恭敬敬地坐在客厅前,脸上还带着一种神秘的笑容。

        致远大笑道:“老先生起得真早啊,知道我要来吗?”

        林神医依然在怪怪的微笑。

        “老先生等了很久了吧?”致远很感动,说:“老先生神机妙算,早有准备啊。”

        林神医一言不发。

        “老先生一定很想知道我的决定。”小秋说:“我就是来给你说我最终的决定。”

        林神医仍然一声不吭,脸上还是带着一种神秘的笑容。

        “老先生。”致远很亲切地拍了拍林神医的肩膀:“我最终的决定就是……”

        致远没有说下去,因为他拍林神医肩膀的手感到一片冰凉。他忙推林神医,却象推一根死木,一动不动。

        空气中迷漫着死亡的气息。

        致远的瞳孔突然收缩,右手急探口鼻,竟根本没有一丝气息,再试颈下动脉,早已停止了脉搏跳动。

        ――林神医已死去多时了。

        纯觉得很奇怪。

        致远去的时候很愉快,回来的时候却脸色苍白。

        苍白得象一张白纸。

        眼睛里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纯从来没有见到致远这个样子。别人不知道致远的真实身份,她可是一清二楚,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发现和东部大陆上的传说一样,致远是一个极重情感的年青人。

        委身于这样的人,也算是有缘。

        人生很多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无奈?缘起,尽于缘落。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知。有相聚才会有分离,有分离才会有相思,有相思才会有等待,有等待才会有执着。

        让我们好好珍藏这份缘份。

        当拥有时,请珍惜,不要等到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

        致远回来的时候已近中午。

        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他和林神医谈了些什么?他又做了些什么?纯没有问,只是连忙拿了一杯暖茶递给致远,轻声说:“阿松,先喝杯茶暖暖身子,马上就吃午饭了,我给你准备了一壶三十年的泸州老窖,还有三碟下酒的小菜。”

        纯的厨艺很好。

        一碟凉拌黄瓜清爽可口,一碟红油肚丝不油不腻,一碟家常回锅肉色香俱全。纯还陪致远笑酌了两杯。

        等到盼盼吃完了饭,跑出去玩乐去了,致远才停下了酒杯,严肃地说:“出事了。”

        纯也预感到不妙:“出什么事了?”

        致远犹豫了一下,下了很大的决心,终于决定告诉她:“林神医已经死了。”

        纯惊得筷子都掉了。

        “我去的时候就已经死了。”致远一字一顿地说:“从尸僵、尸斑等情况分析,至少已经死了三个小时了。”

        “三个小时?”纯说:“难道……”

        “你猜得没错。”自由点点头,说:“从时间上推断,林神医昨晚从我们这里一回屋就死了。”

        纯问:“怎么死的?林神医的实力这样高,谁能有本事杀得了他?”

        致远的脸色变得异常的凝重,说:“你听说过‘针’吗?”

        “针?”纯眼睛里流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难道是卞大师铸造的那把充满邪恶、死亡的‘针’?”

        “是的,就是它。”

        卞大师是当世著名的铸剑大师。卞大师又称卞三剑,晚年历尽苍桑,尝尽人世坎坷,深知鸟尽弓藏的道理。于是将铸幽魂与电所剩下的精铁铸成了最后一把剑。

        这把剑其实不能算剑,严格说它只能算一把匕首,与昔日著名的鱼肠剑差不多大小。

        这把剑太小,所以取名叫针,而这把针从一出世以来就从没有人见过,据说是因为这把剑太邪恶的缘故。

        针一出炉就石沉大海,至今也不知落在谁的手里。东部大陆流传,卞三剑就是死在他亲手铸的这把针手里。

        ――卞三剑的死因一直是东部大陆上的十大谜之一。

        ――只要见到这把剑的人,没有一个人能活下来。

        致远说:“我是检查到第三遍的时候,才在林神医耳朵后面神枢穴处发现一个极小的红点。”

        纯问:“难道这就是‘针’留下的伤口?针比我想象的还要小。”

        “是的”致远说:“我曾经在暴风城二尘的尸体上看到过这样的伤口。”

        “二尘?就是那位十年前从东部大陆上失踪,以跟踪、侦察、化装闻名的二尘?”纯说:“他也死在同一人手上?”

        “是的,就是他,他的伤口与林神医完全一样。二尘十年前从东部大陆上失踪,其实是被暴风城胡老板纳入麾下,秘密为胡老板做事。除了胡老板,当时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个秘密。”致远回忆当时所见:“死前二尘一定发现了什么,他一定想说什么,‘针’与二尘应该很熟悉,否则,他不会一脸都是惊讶、至死也不信的表情。”

        ――林神医的脸上却是带着一种神秘的笑容。

        林神医死前见到了什么?

        看着六神无主的纯,外面嬉笑玩耍的盼盼,致远感到肩上沉重的责任。他现在已经不是一个人,他还要保护纯和盼儿。他一个人用萧四离开松庄的方法出去并不太难,可纯和盼儿怎么办?

        保护弱小本就是“风”的宗旨,更何况致远内心深处早已把她们看作自己的亲人。

        “对方已经开始出手了,先是林神医,下一个很可能就是我们,”致远说:“而我们连对方是谁都还没有见到。”

        “敌人能够在松庄从容动手,说明松庄已经不安全了。我们已经没有退路。”

        “下一战就将是决战。”

        纯声音有些打颤:“盼儿怎么办?”

        致远轻轻地拥了她一下,柔声说:“别担忧,有我在。”

        等到纯情绪稳定下来,他才继续说:“幸好,有一件武器是‘针’的克星。”

        纯眼睛一亮:“你说的是不是‘天涯’剑?”

        “是的,”致远眼里忽然充满了崇敬:“另一位当世的铸剑大师铁大师穷其一生的心血铸造的‘天涯’剑。”

        铁大师是当世一位著名的铸剑大师。一生铸剑无数,但让他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天涯。”

        ――“铁大师将他的全部激情、灵感、心血、希望都铸在了天涯剑上。”

        ――“他效秦汉古风,将青铜、精铁、铅、铜等多种物质按一定比例,铸成了这把举世无双的天涯。

        ――“在铸剑到最后的紧要关头,一丁点火星溅到了剑上,留下了一个针眼大小的疤痕。”

        ――“而铸剑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中途绝不能停留,必须一气呵成,这个小小的疤痕就一直留了下来。”

        ――“铁大师不仅善于铸剑,也善于相剑,他当时就看出这个针眼正好弥补了天涯纹路的不足,正好是针的克星。”

        致远的眼里忽然放出了光:“冥冥之中,天涯也许注定会成为针的克星。”

        造物主的阴阳相克,优劣互补,是如何的奇妙。

        “名剑虽好,关键在于用它的人。一把名剑落在凡夫俗子手中,跟一堆废铁差不多,而在一位善剑的剑客手中,它才是一柄利器。是人在用剑,人才是剑真正的主人。”纯眼里放出了光:“幸好天涯在致远手里。”

        她看着致远的眼神变得很复杂,这个冒充她丈夫的男人究竟有多大的本事?

        ――这里当然不是指床上的本事。

        致远似笑非笑看着纯,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你见过致远吗?”

        纯脸上泛起红晕,咬着嘴唇,轻轻地摇摇头:“没有见过。”

        “真的没有?”

        纯声音低得象蚊子:“嗯。”

        致远说:“我见过。”

        纯也没见过致远本来面目――林神医给致远整容的时候她并不在场,这个和她做爱做得天昏地暗的男人,她居然没见过原貌。

        她忍不住很好奇地问:“致远本人长什么样子?我听说他长得很帅。”

        致远这是第一次在一个女人面前谈论自己的长相:“这个人长得很平常,既不丑也不帅。”

        纯有些不信。

        “真的,我不骗你。”致远认真地说:“他确实是一个很平凡的人,做的也是很平凡的事,过的也是很平凡的生活。”

        纯又问:“他家里有几个人?父母还在吗?有兄妹吗?”

        她是真的想知道。

        致远叹了一口气说:“他父母被其兄所杀,家里没有别的人了。”

        致远想起了自己的往事,沉浸在痛苦的回忆中。

        纯眼眶红了,她没想到致远的身世这么悲惨。纯轻偎在致远身边,轻轻地拉着他的手,此时无声胜有声,她要表达的关怀通过温暖的手传递给了致远。

        两人一时相拥无语。

        “幸好致远还有很多生死与共的朋友。”想到他的朋友,致远精神一掁,说:“而且,不管他遇到什么困难,这些朋友都会与他在一起。”

        一个人一生中要储存三样东西,一是健康的身体,二是金钱,三就是友情。朋友就是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你身边,听你诉说,和你交心,为你排忧解难的人。

        “白马啸西风”林啸风收到“飞鸟”信号之后一定会兼程赶到的。

        邹锋是一个心狠手辣、足智多谋的人,“怡和钱庄”实力太雄厚,光靠致远一人是无法独自对付的。

        他需要朋友。

        纯又问了一个早就想问的问题:“听说致远很风流,是真的吗?”

        “嗯。”致远说:“是有一点点。”

        纯声音有些不自然:“致远有多少个女人?”

        这个问题致远自己都不太弄得明白,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比如,一夜情算不算?

        纯见致远老是不回答,气得转过身:“不说就算了。”

        女人真是说变就变。

        “听说致远这段时间被一个女人迷住了。”致远故意慢慢呑呑地说:“你想不想知道这个女人是谁?”

        纯的脸又红了。

        “有次我和他一起到大澡堂子里洗澡,曾和他赤身相对,”致远凑到纯耳边细语:“他的那个东西很大啊。”

        纯啐了一口,笑骂道:“你这个死人。”

        致远揽着纯的腰,说:“我的下面和他差不多,你要不要尝试一下。”

        纯变得浑身发软,连话都说不出了。

        其实,在这样的时刻,说这么多话,只不过是为了让纯放松压力,不要太担心。

        致远心里却象压着一块巨石,喘不过气来。他内心深处有一种深深恐惧,仿佛看到了一个可怕的结局,却又无力改变。

        如果你认为某件事情会发生,那么它就一定会发生。

        滴血般的悲凉,深切的无奈、伪装的快乐。

        他能改变这一切吗?能保护好纯和盼儿吗?能最终出“松庄”吗?能找出“针”吗?能击败邹锋吗?

        对手的强大、可怕、阴险、狡诈都是前所未有的。

        致远从未感到过这样无助。

        午后。晴。

        古城,长街。

        林啸风根本没有到。

        他只进了城,却连钱庄的边都还没有到,更别说“松庄”了。

        “飞鸟”是林啸风与致远事先约好的暗号。

        他们约定以“飞鸟”为暗号,只要一人发出“飞鸟”暗号,就表示他处境十分危险,急需帮助,另一人必须立刻赶往救援。

        多年来,这是着致远第一次发出暗号。

        四大公子之一的“白马啸西风”林啸风听到“飞鸟”暗号,立刻告别友人,挥别美女,从“清风观”出发,骑一匹白马,携着重铸的、轻灵如风的“幽魂剑”,往“怡和钱庄”方向绝尘而来。

        事情就发生在刚入城之后。

        “怡和钱庄”很大,它所在的城市更大。

        这是一个古老繁华的城市。

        像四大公子之一的“白马啸西风”,翩翩佳公子,骑一匹白马,携一柄长剑,这种招牌形象恐怕没有几个人看不出来。

        尤其是那些还在思春、整天做白马王子梦的少女们。

        说好听点是玉树临风,坏处说其实是树大招风,平时还没有什么,可是在这种节骨眼上,事情就麻烦了。

        所以林公子风尘仆仆入城不久,“快剑”余七就知道了,这消息让他兴奋得象一个刚中了状元的进士。

        余七和琴赶到的时候,林啸风正萧洒地行进在大街上,受到街道两侧少女们热烈的围观,这种场面他早就习惯了。他行进的样子哪象是来救人的?倒象是一个将军在检阅两边的士兵。

        林啸风正在自我陶醉的时候,前面突然有一男一女当街拦住了去路。

        男的是位二十出头、精力旺盛,英气勃发、象头豹子一样的年青人,腰上随随便便挂着一柄长剑,一副随时准备拨剑的样子。

        女的是一位十分美丽的小姐,身材健康丰满,皮肤白得就象月下的锦缎。脸上是近乎无邪、单纯、明快的笑容。一边笑眯眯地看着林啸风,一边抹着风中额前飘散的刘海。

        这两人当然就是余七和琴。

        两人都一脸兴奋地望着林啸风。

        余七是来比剑的。

        这个机会他已经等了很久了。

        和所有这个年纪、喜欢闯荡东部大陆的年青人一样,余七一心想的是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一心想的是挑战天下最著名的剑客。

        那是每一个练剑的少年都有过的梦想。

        男儿自当重纵横,拨剑四顾东部大陆行。

        余七很后悔没有找到机会与致远比剑。这个机会竟然曾经与他擦肩而过,而且以后再也不会有了――东部大陆上的人都以为致远在“怡和钱庄”长街一战之后,已经死了。

        余七也不喜欢怡大总管的方法,那简直是不择手段,有违剑的精神和道义,他总觉得剑客之间应当一对一的公平决斗。怡大总管至少应当给他和致远一个这样的机会。

        今天这个梦寐以求的机会不期而至,能与四公子之一“白马啸西风”林公子一战,死而无憾。

        琴是来观战的。

        这种热闹场面她当然不会错过。

        不管结果如何,这一战必定会名动东部大陆。

        东部大陆——银月城

        慕青的回忆:

        女孩儿哭着鼻子问:“致远,你是不是要保护人家一

        小男孩儿牛逼哄哄道:“那是,谁敢欺负你,我就抽他~!”

        小女孩儿马上笑逐颜开,天真地说:“致远,那人家长大以后嫁给你好不好?”

        “好啊……孩儿刚想答应,突然又觉着不对劲,改口道:“不行啊,你最多只能做小老婆。”

        小女孩儿眼泪又下来了:“为什么呀?”

        小男孩儿理直气壮道:“因为你太小了啊。”

        小女孩儿歪着脑袋想了想,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于是她很好奇地问:“那谁才能做你大老婆呀?”

        看得出来,童年时的某人就已经是银月建城以来银月城最早的御姐控,他想都没想就说:“当然是要比我年纪大的才可以啊~!”

        小女孩儿迷惑了:“不对呀,电视里的女的不都比男的小几岁吗?”

        那时节的致远思想已经前卫了,得意洋洋道:“你懂个什么呀,你看看你,都还没有发育……我找的大老婆,起码也得像那些姐姐一样,胸部已经很大了吧?”

        小女孩儿马上自卑的不行了,又哭哭啼啼起来。

        不难发现,那时节的致远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忽悠能力,并且掌握了初步的甜言蜜语技巧,他哄着小女孩儿说:“你哭什么呀,应该大笑才对啊,难道你不知道做小老婆比做大老婆划算吗?”

        小女孩儿傻傻地看着致远,总算止住了哭声。问:“怎么会这样啊,我不懂……

        小男孩儿循循善诱道:“你看,电视里的大财主最喜欢的都是小老婆。还有,等我们长大了,大老婆就变成跟电视里一样又胖又凶又老的肥婆了,你说,谁会喜欢大老婆去呀?”

        一听这话,小女孩儿简直是心花怒放。生怕致远反悔似地,立马撒娇道:“好啦,致远,那以后人家就做你小老婆了好不好?”

        小男孩儿马上很够义气道:“好啊,咱俩谁跟谁呀。”

        那一刻年龄不超过七岁的小女孩儿已经深刻地认识到做小老婆的好处,恨不得一辈子都做小老婆,于是她把握了机会,继续道:“致远。那我要做你最小的小老婆喔?”

        在她眼里,最小的小老婆,应该就是最被疼爱的。

        可是致远当时不那么想,但他还是咬牙同意了:“好。没问题~!”

        “那我们拉钩?”

        “拉就拉呗,谁怕谁呀?”

        “来啊,一、二、三,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以前一直很害怕打雷,但是现在,慕青好像一点都不怕了。

        站在窗前,望着黑夜中永不停歇的风雨,听着偶尔惊天动地的雷鸣,慕青俏脸上地表情不知道是在哭还是在笑。

        童年荒诞的往事至今依旧记忆犹新。两行清泪从眼眶滚落下来,不知道这泪滴中蕴含的到底是喜悦还是悲伤,抑或是两者兼而有之。

        也许,致远早就不记得这些了吧?慕青自嘲地笑了笑。

        她笑自己傻,这么多年来,自己居然一直以‘有夫之妇’自居。认定了自己已经是致远的女人了……从理智和成熟的角度来说,这确实有点傻。

        当然,慕青也并不甘心完全恪守童年的承诺。毕竟在这个社会,除去为了生存下海做大款二奶情妇的女人,有几个正经的姑娘家愿意做别人地小老婆啊?

        人世间的感情总是十分古怪的,慕青突然在想,如果两人重逢之后,致远玩儿了老命地追她,也许她还不会怎么动心……

        如今,她已不知道致远在哪里,心有担忧是难免。

        同时,慕青万分惊讶地发现了作为致远好友的笑愚居然和七七有一腿。这当然和致远没关系,但是女人的直觉让慕青不由自主的想致远会不会想笑愚一样……

        随着自己慢慢进入笑愚如今的生活,慕青发现围绕在笑愚身边的都是傲珊、妖华这些看起来都不比自己逊色的女人,于是乎事情就复杂得不能再复杂了。

        人的心理就是这么诡异,很多时候因为心中地一点不平衡,一点不服输,就往往会做出很多疯狂的事情。

        望着窗外令人心寒的风风雨雨,慕青突然无限啼笑皆非又无限悲伤地想:难道说,致远和笑愚一样,自己真要做他最小的老婆?

        妖华完全不清楚自己现在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

        一开始,她很乐观地想,笑愚根本就没在家里,这个夜猫子也许是趁几人熟睡后溜出去了。

        甚至,妖华还更加乐观地想,也许笑愚溜出去根本没有找花姑娘,说不定正在和几个大老爷们儿喝酒看球赛呢。

        可是妖华那无比敏锐地直觉以及她对笑愚深刻地了解,都清晰地告诉她,笑愚就在隔壁两个房间地某一个房间里。

        即便到了这个时候,妖华的心地都还是异常善良的,她居然在想:也许笑愚在某个房间里什么都没做,或许因为某个姑娘害怕雷声,他厚道地去安慰一下而已……想当初,自己和他不也这样纯洁地过了一夜吗?

        但心中不断冒出来的不安定因素告诉妖华,笑愚今晚估计很难继续保持纯洁。

        正所谓万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妖华搞不明白,笑愚为什么做的这么绝这么不留后路呢?两人这才刚刚确认关系,他怎么就敢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出轨?

        就在这个时候,妖华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都还没有开始恨笑愚,而是在设身处地的思考着他地动机,想象着以后该怎么办……难道,爱一个到了极致。候,自己也会去想着该怎么帮他弥补错误?

        从前看某些言情剧,里面的女人为了一个完全不值得她付出的男人无休止地付出,那时候就连向来善良地妖华也认为这些女人有些犯贱。但是现在,她好像突然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为了你心目中的那个人,那就值了,没办法。

        也许。这就是命。想到这里,妖华突然笑了。

        然后妖华又忍不住开始为笑愚打算了,也许,他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才敢这么放肆吧?

        甚至,妖华还无比厚道地想,其实笑愚是留了后路地,还没把事情做绝。如果笑愚要真想把他推到绝路上,说不定已经抱着隔壁的某个姑娘冲到自己房间里,然后玩一次双飞燕了……

        想到这个不健康的话题后,妖华脸发烫得厉害,心里在想着最后一个问题:现在的他,应该过得很滋润吧?

        事实上。笑愚现在确实过得无比滋润。

        他当然没有神奇到去想象妖华和慕青现在的心情,如今笑愚早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傲珊的香闺中幽暗一片,只是偶尔降临的闪电会让整个房间亮如白昼。

        床上的两人已经完全在缠绕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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