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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十口棺材


495:十口棺材

        费人喜欢的是男人,尤其象致远这样英俊的有男子气概的男人――因为他自己的很多地方退化的已经不是男人。他是一个双性阴阳人,既喜欢女人,也爱好男人。

        ——费人本来就不是人。

        他在啃一块鸡骨头,一块啃得已经没有一丝肉的鸡骨头。

        整个人看起来就象一头肥猪。

        说是啃,没有肉怎么啃?其实是在舔,用舌头在骨头上舔得津津有味,口水顺着肥厚的嘴角往下流,一根骨头上都是口水。

        看到费人,慕容夫人和七个骑士脸色全都变了,变得非常苍白。连神眼的脸色也变了,眼角跳了几下——他怎么看到费人来了?

        只有天玲儿瞪着一双灵活的大眼睛,一脸不相信地看着费人——她实在想不通,世界上怎么有这样好玩的人。

        在她的眼里,费人象极了一个玩具。

        费人脸上的表情仿佛很满足的样子,反复舔了几口,然后煞有介事地用一只油腻腻的手将骨头递向天玲儿,说:“小朋友,要不要尝一下?”

        天玲儿一只小手指着自己的鼻子:“你是说我吗?”

        “当然啊。”费人说:“在这里,除了你之外,还有谁是小朋友呢?”

        “有。”天玲儿眨眨眼说。

        “有?不会吧,我怎么没有看到。”费人做出惊讶的样子。

        天玲儿说:“你当然看不到。”  、

        “我怎么会看不到?”费人说:“除非根本没有在这里。”

        “嗯,在这里的。”天玲儿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费人把每个人都望了望:“是谁?总不会是我吧。”

        “答对了,因为这个小朋友就是你自己,你当然看不到。”天玲儿拍手笑着说:“你果然很聪明,至少比我家喂的猪聪明一点点。”

        费人瞪大了眼睛:“我多少岁了,难道你看不出吗?”

        “你当然很小啊,只有小朋友才会象你一样啃鸡骨头啊,你这种啃法,我两岁以后就没有啦。”天玲儿扑哧一笑:“你以为你多大?哼,你比我还小呢。”

        费人张着厚厚的嘴唇,说不出话来。

        致远在旁边忍不住大笑起来。

        天玲儿说:“我可以叫你小猪吗?”

        “小猪?”

        “对啊,你象极了我家喂的那头吃了又睡、睡了又吃的猪。”天玲儿皱了皱眉头:“嗯,不过你的个头好象还大一点,就叫你大猪,总可以了吧。”

        “大猪?”费人苦着脸:“可不可以叫别的,比如大虎、大熊,或者大猫也行。”

        “不行!”天玲儿坚决摆摆手:“你想得美,象你这种智商,最多只比我家喂的猪聪明一点点,笨一点大熊都比你聪明。”

        “只聪明一点点?不会吧。”

        “嗯。”天玲儿嘟着嘴说:“如果你不服气,我可以考考你,你敢吗?”

        致远暗乐,以天玲儿刚才对神眼提的古怪精灵的问题,一定有费人好受的。他生怕费人不答应,忙在一旁打气:“好啊,好啊,费人难道会怕一个小孩子吗?”

        费人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气得瞪了致远一眼,骑虎难下,只好说:“考就考,不过,你考我,我也要考你,这样才公平。”

        “好啊,好啊。”天玲儿拍手笑着说:“输了不许耍赖。”

        “嗯,一言为定。”费人心想,你这种小孩子难道能难得住我?他说:“你如果输了,怎么办?”

        天玲儿答得爽快:“如果你输了,我就叫你大猪,把你当猪来喂,如果我输了,你就叫我小猪,怎么样?”

        “好是好,不过我想赌大一点。”

        “赌大一点?赌多大?”

        “很大。”费人露出淫秽的笑容:“如果我输了,我就终身当你的奴隶,如果你输了,你就终身当我的奴隶,什么都要听我的,行吗?”

        东部大陆——银月城

        开门后进来的人,不止是傲珊,还有妖华。

        妖华美目盯着傲珊,突然道:“切,我才不信呢,你肯定有什么预谋的。你上次说的那什么事儿,到底做了没?”

        傲珊有点惶恐:“我要真说了,怕你醋劲儿大发掐死我。”

        妖华一怔:“你真去勾搭笑愚了?怎么样,成了没?”

        傲珊俏脸一红,却突然来了一股子勇气,呐呐道:“我和他……上床了。”

        妖华:“啊?”

        足足发傻了十几秒钟,妖华也不明白自己是什么样的心情,居然问了一句很扯淡的话:“爽不爽?”

        傲珊豁出去了,昂首挺胸道:“我这辈子都没这么刺激过!”

        大家都知道,有时候女人在一起的私话,内容相当之彪悍,有时候能让大男人也脸红。

        这时候妖华就耐不住好奇心道:“到底是怎么来地,你说来听听。”

        傲珊也觉得这种小秘密藏在自己心里太痛苦了,不如和闺中密友一起分享,反正她知道妖华和笑愚也只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也没什么好顾忌,闻言答道:“就那天,他那徒弟……哎,怎么说呢,那丫头平时看起来挺纯情地,哪知道其实那么开放呀?我‘不小心’看到她在勾引笑愚来着,但结果你猜怎么着?”

        妖华:“怎么,他们当场就做了那种事?”

        傲珊一愣:“不,没有,笑愚居然反抗了,太意外了!”

        妖华闻言一怔,也觉得这似乎不太科学。

        傲珊索性把后来的事情都说了一遍,两人一阵面红耳赤,却又有点莫名其妙地兴奋。

        过了一会儿,妖华突然道:“我刚进来地时候,好像听见他房间里在放歌啊。”

        傲珊一怔:“不是吧……”

        糊里糊涂小睡了一会儿,醒来为笑愚觉得自己特清醒,再也睡不着了。

        趴在窗边望

        着夜空抽烟,魏谢胡思乱想着。

        在笑愚过往的生命中,有那么一段时间,有那么一个女朋友,叫做雅儿。这姑娘外表十分文静,气质十分优雅,骨子里十分懂情调。

        那时节,笑愚沉迷于一款颇有名的网络游戏,某天在打团战的时候笑愚火气很大,一边握鼠标一边破口大骂。于是雅儿当场就蹲了下去,用那樱桃小嘴帮魏大大清热去火。

        后来笑愚想,自己至今还记得雅儿,就因为这件难忘的事。

        小时候写作文。经常有这样的题目——《记一件难忘的事》。那时候很多孩子都会千遍一律地写:那一天我踢球扭伤了脚,同桌小红扶着我进教室,还辅道我做功课。这件事情我很难忘。我对小红说谢谢,她说,不用谢,我们应该向雷锋叔叔学习……

        如果笑愚如今还需要写作文地话,应该会这样写:那一天我很冲动,雅儿立马就帮我口交,这件事情我很难忘。我对雅儿说谢谢,她说,不用谢,我们应该向艺术毛片学习……

        傲珊做了比雅儿更刺激的事情。所以笑愚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忘掉傲珊。

        而笑愚却不知道,自己和傲珊,会不会像和雅儿一样,换来一个极度扯淡的结局。

        雅儿离开笑愚地理由简单。比当初傲珊离开笑愚的理由要简单许多。

        那姑娘一开始就有点小预谋,不知道从哪儿听说笑愚是传说中的太子党,一口咬定笑愚他爹是退役老将军。笑愚他妈是什么高干子女。

        所以当某一天笑愚醉酒后很负责任地否定了这个说法的时候,雅儿的表现很洒脱,她丝毫不拖泥带水地,当夜就离开了笑愚,再也没出现过。

        后来笑愚对这事儿感到很迷惑,为什么说真话都没人相信呢?笑老爹确实不是什么将军,他老人家到退役时也只是一大校,也就是做了十几年的副参谋长而已……可笑愚还没来得及说这些,雅儿就已经走了。

        人生啊!想起这些笑愚就感触良多,宪法也没规定军人的儿子必须继续做军人。得了,自己还是老老实实地卖毛片吧,这也算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至于什么变成银月军边关杀敌人的童年愿望。什么化身纨绔子弟四处调戏良家妇女的甜蜜幻想,什么子借父势纵横官场地人生理想……让它随风去。让它无痕迹,让它如狗屁,让它下地狱~!

        笑愚从前的人生理想很简单,学校毕业后找一份普通的工作,然后和傲珊结婚,俩人双剑合璧,一起为了生活而奋斗,共创美好未来。

        而不幸的是,傲珊先离开了,所以笑愚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人生理想。

        笑愚半夜睡不着觉,把心情变成歌,但又不能像宪哥或周杰伦那样‘在屋顶唱着你的歌’。不过大家都知道,笑愚这个人物内在情绪又很活泼,偶尔还比较恶趣味。

        所以,他把门窗全部关得死死的,让人误以为他要烧炭自杀。结果他却把卧室里那套很有点刚健的组合音响打开了,还从抽屉里拿出一颇为专业的钢架架好麦克风。然后笑愚掏出了藏在大衣柜里那起码半年没摸过的黑色电吉他,插好接口,试了试音,他开始摇滚了:

        你别为我呐喊别为我哭

        别让我明亮的眼睛模糊

        你别给我幸福别给我苦

        别让我知道了回家的路

        世界是怎样大我也很清楚

        但我已不能在乎

        ……

        你别让我看得见你的眉目

        听得清你随意里刻意地倾诉

        你别用你长长的长发挥舞

        纠缠我纠缠已久的关注

        你地目光我想我也该清楚

        但我已不能在乎

        不能在乎啊你的容颜

        誓言和眷恋为谁永远啊

        不能在乎啊我地昨天

        那天真的笑容会不会变……

        ……

        是我已疲倦了吗

        是我已厌倦了吗

        抓紧我的手我不说话

        你听不听得到回答

        是我想离开了吗

        是我想放开了吗

        沉默的我怎么告诉你

        其实我没有想法

        ……

        这首歌叫《没有想法》,本来不怎么摇滚,但笑愚倾情演绎出来就显得摇滚。

        从前每次唱到‘你别用你长长的长发挥舞,纠缠我纠缠已久的关注’,笑愚都想哭。但这次他很坚挺,他只是有点迷茫。

        从前每次唱到‘是我已疲倦了吗,是我已厌倦了吗’,笑愚都会很迷茫。但这一次他一点都没有迷茫,他失声痛哭。

        可是歌声还在继续,笑愚不想停下来。就像很多年前他一个人在异乡不停地走啊走,不敢停下来,怕一停下就找不到方向,只想不停地走下去。

        是我想离开了吗

        是我想放开了吗

        当年已经离开过了,放开过了,可是都他妈走过半个中国了,该忘掉的怎么还忘不掉呢?那时候笑愚觉得自己像一个假装四处漂泊的文学青年一样,在时间匆匆流过后,在踏过千山万水之后,该放下的就会慢慢放下,可他妈为什么至今都没放下?

        不能在乎啊你的容颜

        誓言和眷恋为谁永远

        不能在乎啊我的昨天

        那天真的笑容会不会变

        说过很多次了,也做过很多次了,不能在乎,可谁能做到真正地不去在乎?离开过了,回来过了,心中那个人却已经不在了。

        有时候做人真的很悲哀,在拥有的时候,你觉得外面的一切才是最好的,甚至还有更好的还没有出现。等到失去了,才发现最好的曾经一直在自己身边。

        笑愚比较理智一点,当初他就认为自己已经拥有了最好的,可这最好的却已经不属于他了。后来他认为可以找更多人来替代她,可是这么多年过来了,却谁都不能替代她,反而显得她越来越好,越来越适合自己!

        房间内声音震耳欲聋,笑愚怎么看都很疯狂,听不到外面急促的敲门声,甚至连自己的声音都听不到了。

        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自己才肯停下来。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自己才能真正地不去思念,不去萦怀,不去想她。

        生命是恋蝶的花,飞翔的蝴蝶来自初始的遥远。和着蝴蝶的飞翔,织成了生命中最美丽的歌。日子在这里,是最纯粹的沉淀……

        东部大陆——阿黄酒馆

        “不行,绝对不行。”一旁的慕容夫人又气又恼,高声叫道:“玲儿,别与这种禽兽不如的东西打赌。”

        “你说我是什么东西?”费人也有些气恼。

        慕容夫人哼了一声。

        “那好,今天我这个东西,就要把你个老东西吃了。”费人阴阴地说:“我要把赌注加大,如果我赢了,你这个老太婆也要给我当奴隶,嘿嘿。”

        这句话早惹恼了慕容家的七大高手,他们一向对慕容夫人敬若神明,岂能受此羞辱?那位最年轻、说话声音最大、情绪最激动的年轻骑士早已怒吼一声,仗剑而出,要与费人拼命。神眼先生仿佛能感知到一切似的,杖藜往中间轻轻一挡,拦住了他。

        众人都很诧异,在东部大陆上羞辱有时比死更让人无法忍受,这件事情传出去,姑苏慕容世家如何在东部大陆上立足?

        ——年轻骑士实在不明白,德高望重、急人危难的神眼为什么会胳膊往外拐,不仅不帮他,还阻挠他向费人讨公道。

        他不明白,费人心里却很清楚是怎么回事——尽管在来之前,邹锋才亲口告诉他的——神龙不见首尾、超然物外的神眼居然是钱庄没有公开的客卿。

        客卿是地位为卿,在钱庄拿俸禄又可以平时不做事、不管事的客人。地位非常尊贵和特殊。

        孟子就曾经被齐宜王聘为客卿,“上大夫之禄,不任职而论国事”。

        信陵君“为仁而下士,致食客三千人。当是时,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秦相吕不韦组织门客汇集先秦各派学说编著的《吕氏春秋》,为当时秦国统一天下、治理国家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同时,这种“客卿制”也培养、造就了一大批优秀人才,蔺相如、毛遂等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在诸候争霸、群雄逐鹿的东部大陆,邹锋深知争夺人才的重要性。钱庄一直在招兵买马,广聚贤能,蓄养门客,重金聘请高手。其中地位最高的就是客卿,尤其是没有公开的客卿,更是非常尊崇,仅有邹锋才知道,才能调动。

        “客卿”是完全意义上的把人才“储存起来准备必要时用”,是把人才供养起来,而且“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它不同于物资的储备,不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把人才束之高阁,而是高层次后备人才的储备。

        这些都是世外高人、淡泊人生,或者因某些原因不愿抛头露面,从而隐姓埋名,却又有一技之长的人。不到关键时候,这些人绝不会出手,更不会让人知道。

        邹锋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三顾茅屋、礼贤下士,无所不用其极,才打动了这些人。他告诉费人之时,也反复叮嘱:“必须保密”。

        既然要保密,当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他为什么要悄悄告诉费人?因为他需要费人树立必胜的信心。象费人这种贪生怕死的人,这确实是最好的动力。

        否则,费人可能找无数的借口,磨磨蹭蹭,可能明天早晨才能赶到。

        ——知费人者,岂止空大师,邹锋是也。

        神眼叹了一口气:“你们走吧。”

        “走?”费人觉得很奇怪:“他们怎么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是我让他们走的,不可以吗?”

        “不可以。”

        神眼脸色一变,冷冷说:“我说话难道也不算数?”

        “大名鼎鼎的神眼先生说话,当然算数。”费人不屑地说:“可是我带来的十口棺材怎么办?总不能抬回去吧。”

        致远在一旁发问:“你为什么半夜三更抬这么多棺材来?”

        费人说:“不是我想半夜三更来的。”他瞄了慕容家众人一眼:“蚂蚁缘槐夸大国,蚍蜉撼树谈何易。这些人深更半夜在这里大吵大闹的,以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嘿嘿,就是死猪也会被你们吵醒了。”

        “九口棺材当然是为慕容夫人、天玲儿和所谓的七大高手准备的。”费人又对神眼说:“庄主让我给先生带一句话。”

        “什么话?”

        “庄主说,如果先生袖手旁观或者不守信用的话,最后一口棺材就是为先生准备的。”费人做了个请的手势,笑得不怀好意:“到时,就请先生自己躺进去。”

        神眼神色黯然悲伤,他是因为欠邹锋一个很大的人情,才做了钱庄客卿的——邹锋曾经出面营救过他的儿子,最终救了其一命——你可以欠人的钱,千万也不要去欠一个人的命。现在,也许真到了还命的时候了,他喃喃说:“是时候了,该还的总是要还的,就让我躺进去吧。”

        费人苦着脸:“这口棺材又宽又大,躺着很舒服,我都舍不得出来了,先生为什么要跟我争呢。”

        “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我会给钱庄一个交待。”神眼说:“不过,你必须放慕容家的人走。”

        费人讥讽地说:“可能吗?”

        “不是可能,是一定会。”致远说:“因为你少算了一个人。”

        “谁?”

        “就是我。”

        费人大笑,嘴里啃的鸡骨头也不由停住了,一身肥肉都笑得发抖,仿佛在听一个很开心的笑话:“你连剑都没有了,凭什么?哈哈哈,笑死我了。”他指着外面披麻戴孝,匍匐哀哉的一行人:“你以为这些人都是吃干饭的?他们实力可能没有你强,可是对于杀人的经验却一定在你之上,他们组合在一起,是非常可怕的。”

        “你想得这样周到。”致远冷笑说:“你为什么没有给我准备一口棺材?”

        “本来我是要准备的。”费人说:“可是,来之前,庄主说不用了。”

        “哼。”

        “因为庄主说,象致远这种用情专一的人,你只要给他说一句话就可以了。”

        “只一句话?”

        “是的。”费人说:“庄主说,你只要告诉他,还要不要二庄主一家平安生活,全在致远一念之间。”

        “你敢威胁我?”

        “我并没有威胁你,当今天下,有谁敢威胁实力高强的致远?”费人说:“我只是在叙述一个事实而已。”

        “大家不要吵了。”天玲儿忽然说:“我们会走的。”

        费人露出不相信的表情:“不可能吧?你们怎么走?”

        天玲儿笑咪咪地说:“因为我还没有考问你啊。”

        “你一定会赢吗?”

        “我经常输的。”天玲儿说:“不过,我和家里的猪打赌倒是从来没有输过,你信不信?”她咯咯咯地娇笑:“我还要加大赌注。”

        “加什么?”

        “加你手里的鸡骨头。”

        “不行。”费人一连摇头:“本来拿给你啃一口还可以,要赌这只骨头,却是万万不行。”

        “不行就拉倒,我就不和你赌啦。”天玲儿翘着嘴。

        “我们讲好要考的嘛。”费人苦着脸,仿佛比要他的命还难受。

        天玲儿大声说:“你干不干?”

        “我能不干嘛?”费人象下了很大的决心,一副勉为其难的模样,完全是一张黄鼠狼给鸡人拜年、猫捉老鼠的表情,他就怕天玲儿不赌,在稳操胜卷的情形下,费人当然不会放过一切猫戏弄老鼠的机会。

        他不想结束的太早,要好好享受那种看人受难的乐趣。

        “那好。”天玲儿故意呑了一下口水说:“你先把骨头拿给我啃一口。”

        费人立刻将拿骨头的手收回去,舌头赶快又在上面舔了几口,才说:“现在还不行,你又没有赢。”

        “你以为我真的想吃?我是拿回家去喂猪。”天玲儿作了个鬼脸:“你那模样,我还看不上眼呢。”说完,从衣袖里拿出一面小铜镜扔给费人:“自己照照吧,如果我是你,干脆找根绳子上吊算了。”

        费人足饰珠玑,腰金佩玉,衣裘冠履,保养的很富态,在棺材里伸出油腻腻的肥手接住扔来的小铜镜,居然真的在那里照尊容。照了一会,仿佛对自己的尊容很满意:“我都不敢照镜子了,因为长得实在是太帅了,自己看着都喜欢,柳慕永见到我,可能都要自卑,说不定都要拿把刀把他的脖子抺了。”说着叹了一口气:“幸好我心地善良,少有到东部大陆上行走,不然,真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人啊,唉。”

        天玲儿睁大眼睛看着他,实在不敢相信有脸皮这样厚的人。“厚颜无耻”这个词就象是为他量身定制的,太贴切不过了。

        费人不给神眼面子、定要“把十口棺材装满”的背后,还有着两张非常清晰的脸,一张“表现得非常无辜”、却“难以掩饰兴奋”与“紧张”的“二皮脸”;一张“猫哭老鼠假慈悲”,一心想得到“戏弄老鼠那种快感”的“充满渴望的脸。”

        对付流氓,你就要以更“流氓”的方式,对付费人这种“不是人”,你更不能用常规对付人的方式。作出一个虚张声势的威胁而使敌人认为是真正的威胁,情况会十分有利;但如果向敌人显示真正的威胁而敌人认为这是虚张声势,那就坏了。

        天玲儿,一个头梳冲天辫的小女孩,能对付得了连神眼和致远都拿着没办法的人吗?

        事实求是地说,费人的样子并不丑,只是长得很有创意,很有特点,很提神,很抽象,很无辜,很对不起大众――整体给人的形象就是肥得出奇,异常畸形和膨胀,就象没有进化完整、进化不彻底似的。

        整成人样是够戗了,不过整成幅地图也许倒还能对付。

        一张脸更是又白又胖又大,不仅外形不准,而且比例没打好。就象是屁股换成了脸,完全突破了人类想象的极限――就不定,倒还具有一定的考古拓扑学价值。

        如此相貌,平坦之中又见深邃起伏,端是千年不遇,万载难寻。足令天下野兽汗颜。这种造型还敢出来见人,也算是很有勇气了。

        费人本人倒一点也没觉得有什么难为情。

        天玲儿觉得又是好气又是好笑,甚至还有一点喜欢,拍手说:“你给我作玩具好不好?”

        费人一时怔住了,有人叫他去抢钱、去放火,去杀人,却从来没有人叫他去做玩具,再怎么扮猪吃象,也扮不下去了。

        他断然说:“不行。”

        “为什么?”

        “不行就是不行。”仿佛说话会传染,费人说话也变得象个小女孩似的饶舌不讲理:“反正就是不行。”

        “当玩具有什么不好?”天玲儿嘟着嘴:“很多人想做,我还不愿意呢。”

        “你的意思是,给你做玩具是件很光荣的事情哦?”

        “是啊。”

        “为什么你会选中我做玩具呢?”

        “因为我喜欢你啊。”天玲儿脱口而出。

        望着天玲儿天真无邪的样子,费人说不出话来,仿佛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却又实实在在的东西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涌动。他不是一个容易被感动的人,从长大起就不知感动为何物。从来只有人恨他、诅咒他、厌恶他,甚至想杀他,剥他的皮、喝他的血,一向是“人人得而洙之”、“必欲除之而后快”,却从来没有人说喜欢他。

        何况是一个充满童真的小女孩。

        ――喜欢这种感觉从来与他无缘。

        “我们开始考了,行吗?”天玲儿说。

        “不行!”一声断喝,老态龙钟、步履蹒跚的慕容夫人忽然象张开翅膀的蝙蝠一样飞了起来,身手之矫健、敏捷,与刚才那个颤微微、白发苍苍的老太婆完全判若两人。如果不是亲见,谁敢相信?

        一个人在为保护自己子孙的时候,往往会焕发出平时难已想象的力量。

        亲情的力量是无穷的。

        慕容夫人经验非常丰富,一直在悄悄地观察,她看到对方人多势众,气定神闲,显然有备而来。更令人可怕的是,她听到了其它九口棺材里居然有均匀、稳定的呼吸!

        神眼没有说错,一个修术的人气息均匀,无论长短、次数都会因人而异,形成一定的规律。越稳定越轻微越均匀的呼吸,武功越可怕。这九口棺材里躺的人,当然不是死人――有了死人怎么能装慕容家的人――这些人显然比抬棺材的人厉害的多。

        所以,在神眼拦住慕容家七大高手中那位最年轻、说话声音最大、情绪最激动的年轻骑士的时候,慕容夫人非常理解――神眼的听力比她还高得多,怎么会听不到棺材里的呼吸?

        神眼不是在阻拦年轻人,而是在保护他!

        慕容夫人知道,不用“盖棺定论”,就以事论事,以天玲儿小小的年纪,就是有一点小聪明、小智商,又怎么能与奸滑无比、毫无道德可言的费人争输赢?即使侥幸赢了一两局,也恐怕是针尖对麦芒,无际于事。

        所以,她要拼,以这条老命来拼,为子孙拼出一条生路来。

        擒贼先擒王,置之死地而后生,要解今日之困局,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拿下费人。

        她嘴里仿佛在喃喃念着某种招魂的咒语,仿佛一声令下,人一飞起来,缠绕在身边的无数飞舞的蝙蝠也立刻跟着她,黑压压一片,潮水一样蜂拥而上,飞向费人的那口棺材。

        蝙蝠是一种生活在黑暗中奇怪而又通灵冷血的动物,是唯一真正能够飞翔的兽类,它们虽然没有鸟类那样的羽毛和翅膀,飞行本领也比鸟类差得多,但其前肢十分发达,上臂、前臂、掌骨、指骨都特别长,并由它们支撑起一层薄而多毛的,从指骨末端至肱骨、体侧、后肢及尾巴之间的柔软而坚韧的皮膜,形成蝙蝠独特的飞行器官――翼手。

        这不是一群一般的蝙蝠,而是最阴暗、丑陋、嗜血的血蝙蝠!

        血蝙蝠是一种可怕的夜间动物,不用眼睛,可以在黑暗中飞行,它们的胸肌十分发达,胸骨具有龙骨突起,锁骨也很发达,体型相对巨大,具有奇特的吸血本领,它们可以本能地辨别出人或其它动物,一边扇动翅膀一边轻轻咬破袭击目标的皮肤。

        因为伤口极小,所以受害者感觉不到疼痛。于是,吸血蝙蝠便从这个小口不停地吸吮直到几乎飞不动为止。

        这些是慕容夫人精心挑选、训练、培育的吸血蝙蝠,在吸血的同时还能传播一种极厉害的、特殊的病毒,只要有一只咬了你一小口,后果就非常严重。

        ――严重得你会后悔见到了这种动物。

        ――血蝙蝠是黑暗中生命的主宰!

        不用慕容夫人下令,慕容家七大高手一见夫人飞出,立刻拨剑、飞身,一齐挥剑杀向抬着费人棺材的八个大汉。长期的配合,形成了极好的默契。

        动如脱兔,声势惊人。

        这些人几乎已经是慕容世家的全部精英。

        神眼没有阻拦,也没有帮手,只是仰起头,无奈地深深叹了一口气,突起的眼球一片茫然和悲哀。

        难道他已看到了此战的结局?

        屋里只有一口棺材,一个人,八个抬

        致远“看”得很清楚。

        和所有优秀的术士一样,他也具有一种血与火、生与死之中长期磨练出来的、能够迅速判断感知周围变化的能力――这是一种生存的能力。

        烛火是被神眼用衣袖扫灭的。

        神眼衣袖拂动,在屋里卷起一股狂风,风不仅吹灭了蜡烛的火光,更将满天飞舞、张牙舞爪、不或一世的血蝙蝠从空中扫落,那阵“赴赴赴”的声音,就是血蝙蝠纷纷落地的声音。

        就在浊光刚刚熄灭、血蝙蝠似坠未坠的一刹那,发生了很多惊心动魄的事情。

        一刹那有多久?刹那是西域的梵语,根据《僧智律》规定:“一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有三十须臾。”

        佛家用“刹那”这一概念表达世间一切事物生灭变化的连续性和迅速性,谓之“刹那无常”――“无一尘许间隔,未尝有一刹那顷断续之相”。

        一刹那就在一念之间。

        光明消逝、黑暗降临,就在光明与黑暗交替的一刹那,一屋子的人都在动。

        生死就在这一刹那之中。

        最先动的居然是“一动不动”地坐在一张桌旁,桌上还温着一壶酒,放着一碟下酒的小菜,尸体已经僵硬的“李三”。

        李三不是已经死了吗?李三确实已经死了,而且死得很难看,大象只用了一拳,直接重重地打在了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花俏,没有多余的招式,就这么直接一拳打烂了李三的脸,打爆了李三的头。

        ――在大象盆子一样巨大的拳头下,绝不会有活人。

        李三已经死了,可找个人代替李三,易一下容,吃一点让身体僵硬、暂时不用呼吸的药,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

        林神医就有这本事。

        易容之前,林神医对费人说:“有三种人最好易容,也最不容易被人察觉。”

        “第一种是你根本不认识的人,就因为你不认识,所以只要不把性别弄错了,随便把他易成什么样子也没有关系――只要把他弄得看着象个人就行。”

        “第二种是死人,而且是死得很难看、面目全非的死人。”林神医在为这个“李三”易容的时候,只花了一小会功夫。

        “第三种是你最熟悉的人。”

        费人不明白了:“人人都说最熟悉的人最难易容、最容易被人察觉,你为什么这样认为?”

        “按常理,很多情况是这样。”林神医点点头,也不否认:“可是,正因为熟悉,也给了很多易容的好处。”

        他解释说:“最熟悉的人当然知道其它人所不知道的隐私,比如,屁股上有个疤、乳房上长颗痔,睾丸有点弯曲,并且只有一个蛋,等等,只要在易容的时候,在屁股上弄个疤、乳房上加颗痔,睾丸做弯曲,割去一个蛋就行了。”

        “因为这是人所不知的隐私,一般只有亲人或者最好的朋友才知道,所以,这些人一见到那些特征,很容易先入为主,认为就是本人。”

        “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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