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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看不穿


这里的教室非常宽敞,能容纳百人,呈阶梯状,摆放着桌椅。

        正前方一个长桌,墙上一块长长的、一人高的黑色木板,授课的先生正用白色的石头在木板上写字,正是西城桥街将文房四宝店输给春花的唐秀才。

        唐秀才在黑白上写着一首诗:

        别人笑我太疯癫,

        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

        无花无酒锄做田。

        正是那日春花赢了他的那半段《桃花庵》。他捋着胡须摇头晃脑的说道:“这首诗,出自九王府春花姑娘之手,确是在下平生最欣赏的一首诗。”

        陌言听到这,轻咳一声,抬手摸摸鼻梁,掩住笑意。

        恩,这首诗实在是太符合他酸腐的书生气了。

        封慕程因为他这个动作再次内心摇摆起来,为何提到九王妃身边的春花姑娘,他会是这副熟稔的笑容。

        随后满学堂的人都摇晃着跟先生念道。

        “别人笑我太疯癫……”

        于是陌言就看到整个阶梯教室里,上百来号学生一起疯癫的、摇头晃脑的念这首诗的场景。

        噗,陌言终于没忍住笑出了声。

        “是何人在那对夫子不敬!”唐先生炸毛的尖声道,其实他早就看到出现在教室后门的陌言一行人。

        正是因为看到,才拿出这首得意的诗词,想要镇住场子。

        管你什么紫微阁阁主,不过就是个商贾,士、农、工、商,排在最低的商人,懂什么文人的风骨,还不是只注重蝇头小利。

        要不是当日输给春花姑娘,被九王妃派过来当夫子,他才不会跑到这满地铜臭的地方来呢!

        唐秀才可不承认,自从来了这里当夫子,他干涸了半生的心就像是被雨水浸润过一样,重新变得柔软而富有生机。

        虽然他大部分的时间,只是教授这些什么都不懂的人识字,可是每当看到学生异常珍惜他授课的时辰,每日教室里都挤的满满当当。

        就算他会训斥这些人“愚钝”,他们也会乐呵呵的喊他先生,用满眼希冀的目光看着他,他就感觉到心中温暖。

        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刻意板起脸训斥。

        “夫子,都说了要叫夫子,这才是正统的叫法,不要跟着些不伦不类的公子叫先生,很多幕僚还被叫先生呢,跟传道授业的夫子怎么能一样!”

        这些话听着吹毛求疵,其实他只是在提醒自己,这些穷苦的人不懂什么道理,曾经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更没有什么机会读书。

        所以他们比谁都渴望和珍惜这个机会,可以像有钱人家的公子一样,读书、识字、懂道理,而自己正是给他们希望的夫子。

        他会倾尽所学成为更好的夫子,而非九王府闲养着的一个幕僚,他会教书育人,桃李天下!

        他内心其实感激着九王府,感激着春花姑娘,也对这个素未谋面的阁主有几分敬佩,可是这并不代表能容忍他嘲笑自己念出的诗词。

        特别是这首出自春花姑娘、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诗词。

        果然就是个重利轻义的商人,怎么会指望他懂得附庸风雅?

        陌言轻咳了两声说道:“唐夫子这首诗是不错,可是并不合适在坐这些学生的心境,他们坐在您的课堂上,并不是为了无花无酒锄作田的。”

        唐秀才是他送来的人,陌言早就听说他喜别人叫夫子而不是先生,所以称呼上很是尊重。

        “哦?公子既然这么说,看来是有所指教咯,那就不妨请公子赐教!”唐夫子两撇胡子一翘,纤瘦腰板的特意往上挺了挺。

        满屋子的学生此时也都跃跃欲试的看着陌言公子,夫子很厉害,陌言公子也很厉害吧!

        要是一会能听到陌言公子念诗,那出去说起来多有面子啊!

        “赐教不敢,陌言又不是夫子,不过既然您发话了,我就说两句应景的。

        傲骨何惧几寒秋?远志还从近处求。

        老陌寒苞犹吐瑞,少年壮志不言愁。

        有花堪折直须折,何必对镜数烦忧,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陌言七拼八凑的,将鼓励的词句捏成一首,先不管通不通,反正还挺顺溜,那便这么着吧!

        抬头望向傻在当场的唐夫子,转身朝下一个教室走去。

        封慕程也对陌言随口丢出的诗句感叹,让他不禁再次想起,那个女子也是这般信手拈来,便足以流芳百世。

        如今看看已被清流学子传抄成册的诗句,就足以知道究竟是有多么的惊才绝艳。

        只是文人墨客大多不愿相信,这些诗句出自于武将世家的草包陆大小姐,是以署名至今仍是“不详”。

        视线转入下一间教室,讲台上的先生刚巧问道:“苍陵最南边是萨莫城,前段时间南疆藩王之乱就是发生在这,你们知道萨莫城与南庭之间隔着的两座大山叫什么么?”

        台下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抢着回答:“我知道,叫苍梧山,我爹去过!”

        “苍梧山?!恐怕陆家军听到你这话都要直接杀到咱们紫微阁哟!”田先生轻咳两声打趣到。

        他当然看到出现在门口的一行人,真想抬手拍死抢答的小展子,要知道他手中这本《行路杂记》,正是出自其中站着的那位温文儒雅的大公子!

        如今让对方看这笑话,只怕公子的脸面上也无光啊!

        可是他家公子倒不是这般想的,这本杂记作为地理教科书,是他亲自选的,上面记载的各地见闻详实生动,非常适用。

        他设立技校,虽然以技术为核心,但是完全按照德智体美劳,九年义务教育的方式照搬的。

        国学、数学、历史、地理、生物、道德,都是基础学科,他要提高紫微阁整体素质,这些就都不能缺少。

        陌言看到田先生望过来有些歉意的眼神,毫不在意的笑笑,回头对着大公子说道:“陆家军倒未必有空杀过来,但是辛辛苦苦写下这本杂记的大公子,已经杀过来了。”

        听到陌言的声音,学生们再也安耐不住回头张望,公子跟他们说话呢,刚刚就听说公子来了。

        可惜他们距离太远都没有瞧见,还要被夫子强行摁住上课,别提有多心急了,如今公子可是来看他们啦,还说话呢!

        大公子听到原来紫微阁竟然用他的随记做课本,有些意外,却也有些欣赏,他当年行遍南北,用了整整一年时间记录下这本杂记。

        究竟倾注了多少心血,只有他自己清楚,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道理,他比谁都体会的更加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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