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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 死亡记录


这本笔记是一本死亡记录,上面无比详细地记载了从这位名叫白展飞的可怜人是如何被命运一步一步逼上绝境,最后落到这般凄惨至极的地步。从其中广泛运用的第一人称,以及字里行间渗透出来的愤怒和绝望中来看,这本日记应该是出自白展飞自己之手。只有受害者本人,才有能力将受到的困苦哀恸写的如此写实,而非仅仅是多个心眼的小报记者在八卦版面上胡编乱造。

        每一句,每一段,都是受害者用血与泪堆砌出来的。应欢细细去看,甚至还能看见一个头发花白的父亲正急躁地抓着自己的脑袋,撕心裂肺地哀嚎。

        故事的开始和她预料中的并没有什么差别,一场因家庭条件差距而注定不可能成功的恋爱,一方只是将其当做一种可以随心所欲、释放压力的游戏,而另一方,则将其当成了白头偕老的誓约,以为故事的结尾真的可以和童话里一样美好,公主与王子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当她在过度的纵欲之下怀孕以后,整件事情终于有了些许转机——男方当机立断地同她斩断了所有的联系,甚至连一分用来做打胎手术的费用都懒得支付,便直接投入了另一份恋情中。或许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恋情之流本就是一个早已被金钱玷污了的笑话,可笑到不堪一击。现代的社会不管什么事情的节奏都很快,恋爱亦然,两个人很快地在一起,又很快地分开,像吸食老鳖背上那根最最精华的骨髓一样,只享受恋爱中热情似火的那一部分,这种恋爱模式早已被相当多的年轻人所接受。

        女孩悲痛欲绝,她几乎无法相信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也不敢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想到她和她孩子日后悲惨的命运,这个从小就没有母爱的女孩更是万念俱灰,一番计较考量后,她选择了自裁而死,一了百了。

        可想而知,当她的父亲得知了这个消息之后的心情是怎么样的。

        日记的第一页,一行疯狂的“为什么?????!!!!”盘踞在稿纸正中,力透纸背,将后头四五面都撕裂开来。这般不加修饰的愤怒是无法伪装出来的,即便是只有这本遗物,应欢也依旧可以确认白展飞当日的绝望感和无力感——他对女儿的死没有任何办法,甚至就连讨个公道都不可能。

        她叹了口气,用一种复杂的眼光瞥了一眼的无脑尸体:别人看到这番景象只会觉得恐怖,但却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个父亲是在怎样的逼迫和辗转之下才会沦落到这样的地步——穿着寿衣,右手里握着中国人最常用的吃饭器具,筷子,左手里则拿着能够支撑着自己活下去的唯一动力,复仇。静态的画面却显示出动态的悲悯,凶手的犯案手法无疑相当熟稔,应欢甚至能从中感受到一种独属于精神病人的吧悲悯:吃掉脑子,就吃掉了思考的源头;而吃掉了思考的源头,自然也就吃掉了烦恼。

        接着看下去,一些诡异的字眼开始出现在文中。寻仇的父亲似乎开始一点点冷静下来,逐渐密谋出一个详尽的计划来,但同时,也有些奇特的描述让应欢很是在意。

        “他根本就不是人……虽然看上去满面堆笑,但他不是人,而是什么成了精的妖怪!爪子……对,爪子,晚上的时候我时不时就能看见他的尖爪伸出来,说话的声音也会变得很瘆人。从月光下看他,他的戒指在发着微微的黄色光芒……”

        “虽然这个建议本身很好,但我不得不再三考虑……说实话,我这种粗人也根本分辨不出他到底有没有在暗中下套……只要能为女儿报仇,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是心甘情愿的。如果能够用我自己的命来换取那个人渣的惨死,那绝对是稳赚不赔的买卖,说什么都得做!”

        “可恶可恶可恶可恶…………!!!”

        “无所谓了,什么都无所谓了,菲菲,在那边好好地看着吧,爸爸会将他掰开了、揉碎了给你送过来……”

        “为什么?我明明已经杀了他,他却让我必须将尸体和当日犯案时的衣物都留在房间里,还非得让我对尸体做好防腐措施!他难道不知道这玩意儿留的越久,就越容易往警察嗅到味道吗?有什么理由非要等到过年的前一天才去埋呢?虽然我不知道这其中的缘由,但我却隐隐地有些不好的预感……可能在他整盘的谋划中,我所扮演的角色只不过是一个随时可以抛弃的棋子而已。”

        “终于清理完了带着血迹的衣服……等等,有人敲门……”

        记录在这里完全结束了,下一页上,血迹将页与页之间完全黏合,几乎无法翻开。应欢也不强求,只是粗粗翻略过去,最终定格在这本书的最后一页上,一行与前面那种粗糙字体截然不同的娟秀文字跃然纸上——“凡是你帮助过的人,都将落入这种不幸的深渊,检点一下你自己的罪行吧,高傲而又自以为是的上帝呦!”

        看到这行字,应欢的脑袋就像柯南剧场版里一样闪过一道紫红色的电光,各种各样的分析纷至沓来:几乎可以肯定就是这个凶手留下了这行字,他谋划了一个阴谋,而白展飞那如同飞蛾扑火一样的复仇也完全都在他的计算之内。他像上帝一般轻松写意地安排好了别人的命运,却只是为了向某个人传递一句话,一条信息。凶手为了这句话大费周章,必然是一早就断定了那个人可以有某种方式看到这句话。按照既定顺序,像这种命案的重要物件都是不公开的,那它必然会落到公安机关的手中。就算叶鹰将它以超自然案件的方式分到了超自然调查部,其终究是不可能向民众公开的……换言之,他想要通知的是警方的人?

        可是……罪行?上帝?

        警察局这种讲究团体力量的单位,怎么可能会有这般不配套的辞藻出现呢?

        应欢越想越不对劲,索性再次摘下眼镜,催动念力,用白展飞死前的视野一探究竟。

        她大张着红色的眼睛,在房间里左看右看,终于瞥到一个虚幻的人影。

        那个人穿着医生的白大褂,戴着一顶形貌无比诡异的乌鸦面具,将上半张连齐齐挡住。他的脖颈呈惨白色,那是一种几乎看不出肤色的白色,极度接近白化病人,让人看着都不禁要在大夏天打个寒颤。他的指甲很长,很硬,并且从尖端呈现出和金属极其相近的成色,闪烁着点点锋利的寒光。即便是在幻视中,应欢也可以确认这双爪子具备的切割能力——它足以将一个健康的成年人连着骨头一起剁成五段。

        怪物手上的戒指发现了她,闪出一阵有规律的黄色光芒,将她硬生生地从这个“视野”中弹出去了。

        “呜啊!”应欢捂着眼睛惨叫了一声,连连后退,她还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双手一并,只觉得汩汩暖流顺着指缝往下滴,视野之中一片通红。血液从破碎的瞳孔中无比圆润地滚落下来,“啪嗒”一声脆响,在这片小小的房间里碎开。

        白展飞默默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他的表情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哭。

        “欢欢?欢欢!你坚持住!”叶鹰见情况不对,也顾不上什么男女有别的问题了,一把将应欢搂过来,扛在肩头,以火车出轨般的力道从二楼上纵身跃下,在水泥地上硬生生踩出来两个脚印。在“城市”这种人流量较密集,且有交通规则限制的地方,叶鹰的奔跑速度足以追上大多数汽车,这也就使得二人直接省去了等车、拦车、上车、付钱等等一系列过程。他直接将应欢像一袋大米一样背在身上,一路狂奔而去——好在今天街上也没什么人,就算是有,一时半会儿也分辨不出飞过去的到底是个啥,反正正常人首先想到的肯定都不是人……至于监控,他们超能力者办案的时候被监控拍到的情况时有发生,局内自有相关部门去酌情协商修改,也不牢他操心。

        在确认了应欢的状态不对之后,叶鹰没有浪费时间地说什么“你怎么了”之类的废话,这个久经沙场的男人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眼下的当务之急,是将应欢送到安全的地方去,别的都可以放在后面慢慢考虑。

        ……

        可怜的女孩,大年夜遭受到如此飞来横祸,却偏偏没有昏过去,还得醒着活受罪。混乱的思绪排列成文字,再散开,再排列成文字。应欢总觉得自己想起了什么,但就像握在手中的肥皂一样,线索也十分狡猾,稍不留意,它就从思维的缝隙之中溜走了。

        她有些不耐烦地伸出手,却触摸到了一层软软的、非常舒适的布料——那是尹族送给她的大风衣。因为挡风效果非常好,所以她斟酌再三,还是穿着它出门了。

        等等,尹族……他好像说过……

        “……你可以去看看《神异经》,里面有关于他的记载……是一个长着利爪的妖怪,身手敏捷,动作灵活,拥有超乎寻常的身体素质,并且喜爱吃人的大脑。”

        “貘?,貘?……”应欢小声地嘟囔着,奈何疾行而过的风声实在是太大了,叶鹰根本什么都没有听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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