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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唉!只有三支射中标靶


三十支弩箭,按照庄凯现在的手速,那不用几秒就打完了。不过那个准头就惨不忍睹了。

        弩箭,特别是这种连弩,由于没有尾翼,这本来就没有弓箭稳定。

        加上庄凯是第一次使用,可以说,如果不是身体被系统改造过,能稳稳的托住弩箭的弩托,这么快的射击,估计那些弩箭都不知道会飞到哪里去了。

        “唉!只有三支射中标靶!”

        看着十米开外的绳靶上歪歪斜斜的插着三支弩箭,除了发射的第一支距离靶心比较近,另外两支都是歪歪的插在标靶的最外圈,如果不是劲道不错已经穿透了标靶,估计这一刻也都掉了下来。

        “客官无须叹气,这很正常,我看客官也是第一次使用弓弩,所以这很正常的,而且客官第一次用就知道这个望山的用法,这可是让小老儿很惊奇啊。”

        虽然这个老头儿也没有试射过这个连弩,可是人家是卖兵器的,对于其他的弩箭很熟悉,所以这个眼光肯定是有的,看到庄凯第一次试射,也觉得庄凯居然可以把弓弩拿的这么稳的确不容易。

        “老板您说笑了,虽然我的确是第一次玩弩箭,但是怎么使用,这书上不都有说过嘛,我就是依样画葫芦而已。”

        本来看到这成绩的庄凯有些沮丧,可是被老板这样一夸,也有点不好意思了。

        其实庄凯很想告诉老板,虽然这个弩箭自己是第一次使用,但是他可是打过好几发的步枪弹,那玩意的后坐力可是比这什么连弩的弓弦震动,要难克服多了。

        “其实客官也不用沮丧,这个弩箭的优势并不是精准,要想精准,那得用弓箭,但是一个人要想学会学好那弓箭啊,那可是需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不断的学习,您说您可有那个时间?”

        的确,自前宋以来,这弩箭的特点对于汉家人抵御外族就立下了汗马功劳,要知道,汉人是农耕文化,这骑射就是死命追赶也比不上那些游牧民族天生的神射,但是一把弩箭,有了望山的帮助,那么一个刚放下锄头的农民,不用几天的功夫就能熟练的掌握用法,甚至在战场上至敌人于死地。

        “老板说得是,不管怎么说,这个连弩于我有大用,所以小生就多谢老板相赠了,不过小生有急事上京,也没有时间在这里多耽搁了,老板,这是三十两银票,汇海钱庄的通票,您收好。我这便告辞了。”

        等老板帮庄凯将那些射出去的弩箭重新收纳回来,庄凯拿出一张三十两票面的银票递给了老板,这就起身告辞了,毕竟,时间现在对他来说就是大哥的命运,也不敢过多的耽搁。

        “谢谢客官了,不过我得找您银子啊,客官您稍等一下……”

        “不用了老板,您可是好意送我这个保命的神器,我哪里好意思让您找钱呢,告辞了。等我京师回来路过再来叨扰老板了。”

        见老板要找钱,他庄凯前世虽然是个穷屌丝,但却从来不愿意占别人的便宜,这一世怎么得也算是一个阔绰的富家公子爷了,既然人家老板送给自己诸葛神弩这么神奇的兵器,自己那还好意思叫人家找钱,赶紧摆了摆手,走出了店铺。

        “张凯,彭县张家的二公子,虽然连个秀才的功名都没有,但看他这举止必定不凡,我还是修书让东家注意一下,如果可以拉拢的话,以后说不得是一个不错的臂助。”

        这远去的庄凯不知道,就在他走后不久,看着他的背影远去的小老儿神色一变,那本来满脸的市侩,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那看着庄凯背影的眼神,也变得非常的犀利。

        当然现在这一切对庄凯没有任何影响,离开店铺不久,他便把这些兵器放入了储物戒指,牵着马急匆匆出了阆中城,往下个目的地疾行而去。

        瓦窑铺,这是保宁府辖下的一个小地方,甚至连一个乡镇都算不上,如果不是官道经过这里,并在这里设立了一个驿站,估计后世的史书上也不会出现这个地名,不过现在,这里却是出川之路上必经的一个地点。

        瓦窑铺离阆中城大概有六十余里,已经可以熟练骑行的庄凯,来到这里花的时间并不长。

        不过出了阆中城以后,这人迹就越来越稀疏了,在离开阆中城十几里之后,几乎就再也看不到人影了,甚至路旁的村落之中,残檐断壁,一片的破败,田地农间也没有了老百姓劳作的身影,如此一路而来全是末世景象,让第1次看到这种情景的庄凯不由有些不寒而栗了。

        “唉!这只是小小的一场民变,就让一个地方成为这副模样。这如果再过几年,大明遍地烽烟四起,那又该是怎样一副情景了。”

        天色已近黄昏,算一算路程,离瓦窑铺驿站应该也不远了,不过看到这附近的模样,估计那驿站在不在还得两说。

        “站住,你是何人,怎么出现在这里?”

        现在的官道已经进入山区,所以两旁的大树也开始多了起来,官道也蜿蜒崎岖,庄凯骑行的速度不由的放慢了下来。而就在他拐过一道大弯,前面突然出现了一道由削尖的木桩组成的拒马,挡住了去路。当庄凯急忙勒住马匹停下来后,两个穿着破旧鸳鸯袍的兵丁从巨石后钻了出来。

        “两位军爷,小生是彭县张举人家的,正要前往京师有急事,两位军爷请了。”

        看对方的样子,应该是附近卫所的军户,不过看那一幅营养不良的样子,虽然都拿着红缨枪,但庄凯还是没有放在眼里。不过对方可是代表着朝廷的军人,自己现在也没有功名,庄凯也不敢过于放肆,拱手报出了自己的身份,不过却没有下马。

        “哼,我管你是举人家的还是秀才家的,现在前面在打仗,这条官道已经被封住了,你还是趁着现在天还没有黑,掉头回去吧。”

        听到庄凯的回答,站在前面那个黑瘦的高个子,完全没有把庄凯报出来的身份放在眼里的样子,将手中的红缨枪已经生锈的枪头对准了马上的庄凯,尖着嗓子呵斥起来。

        “这……这位军爷,小生的确有人命关天的要事需要赶往京城,而且现在天色也晚了,这回去阆中也来不及了,不知道军爷能不能通融一下,让小生过去。”

        的确,如果前方真的发生战斗,那他本来借宿官驿的想法肯定是不可能了,不过他也不想回头,因为耽搁不起,所以便翻身下马,把手伸入怀中准备掏点碎银子收买两个兵丁。

        “大胆,你一个小小的军户,竟然敢这样对待一个文人,你是不是不想活了。给我回去站岗,明天的吃食消减了。”

        可是还没有等庄凯掏出碎银子,从两个兵丁的身后又钻出一个肥头大耳的军官来,看他那很不合身的战袍,熟知历史的庄凯知道,这是一个卫所百户,应该是这两个兵丁的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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